第1个回答 2011-12-05
学风问题,是认识路线问题,是思想方法问题,也是我们的工作态度问题。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所指出的:“所谓学风,不但是学校的学风,而且是全党的学风。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问题,是全党同志的工作态度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学风就是理论与实际相互结合。当前,加强学风建设,就是要真正领会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改造我们在工作学习中存在的主观主义问题;就是要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我们现在的司法实践相结合,同一个法院的具体的院情院况相结合,清除影响法院发展的各种障碍,推动法院各项事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那么,如何加强学风的建设?显然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笔者认为,加强学风建设,首先在领导,关键在干警,核心是解决“为什么学和怎么学”,目的是学以致用,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具体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规范中心组学习。在学风建设中,首要的问题是如何抓好班子的学风建设。通过班子做好示范,以班子带动中层,中层带动一般干警,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为干警做好表率。切实做到身先士卒,做公正审判的楷模、廉洁自律的楷模、讲求实效的楷模、抵制不正之风的楷模。只有这样,才能把班子建设成团结、清廉、务实、高效的班子,才能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从而带动整个法院的学风建设。班子的学风建设,除了要跟其他干警一样参与平常的学习外,最主要的载体还是中心组学习。笔者个人的意见认为,中心组学习一般每一个月安排一次,每次一天左右,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和阅读原著为主,适当集中学习,开展中心发言和座谈研讨,并通过举办专题读书会、中心组扩大会、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深化学习活动,增强学习效果。政治处负责学习计划、学习专题的拟订、学习资料的提供、学习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中心组学习要做到有考勤、有记录、有台帐,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2、坚持每周学习日制度。干警是法院的主体,是学风建设成败与否的关键。干警的学风建设抓好了,整个法院的学风建设也就基本完成了。为此,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素质优先的理念,把学习日制度一抓到底,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并且抓出成效来。每个工作周可以安排一个下午进行业务学习、一个晚上进行政治学习。政治学习由政治处负责统一安排,内容主要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时政资料等。政治学习的目的是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切实提高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等,打牢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基础。政治学习要求“入脑入心”,要求每位干警都发言,要求做好学习记录,每年年终各位干警上交政治处一篇学习心得,存入学习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业务学习可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也可由本院或上级法院组织进行。具体可以采取开展法官职业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练兵活动、庭务会疑难案件讨论、攻读学位再教育等方式来进行。业务学习的目的是提高法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审判实践技能,使每位干警都有能力把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等观念实实在在地转化为自己的司法实践,做到司法保障、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统一。
3、创新学习载体。单一的学习方式可能会使干警产生厌烦思想,使学习成为负担、成为应付,最终流于形式,影响了学习的效果,背离了学习的初衷。为此,必须要想方设法地创新学习的载体,使干警始终都能对学习保持一种饱满的热情,自觉、自愿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我们可以考虑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书面学习与网上论坛相结合、领导专家专题讲座辅导与座谈会交流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通过建立网上学习专栏、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体会文章、组织蹲点调查研究、开展征文比赛活动等等,在全院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4、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前提与基础,既是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工作的目的,既可以总结经验为其他单位部门借鉴推广也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推动工作的良性开展。因此,深入到群众中、深入到基层中去开展调查研究是学风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全院干警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到调查研究的基础性作用,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把调查研究作为“高层次的审判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把调研作为提高法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有效载体,努力构建起涵括全体干警的大调研格局。要切实把调研工作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院党组每年年初确定1—2个全院性课题作为本院本年度的基本课题,选定4—6个课题作为重点课题,并由院党组成员负责主持实施;各部门每年年初向院党组提交1—2个符合本部门工作特色的课题,并在年底将成果转化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在开展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要特别引起注意。一是如何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调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可以考虑将调研成果转化成意见或建议提供给有关部门,为完善立法、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意见提供参考和依据;或转化为领导讲话并写入工作计划、部署,为指导全局工作服务或者形成有价值的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成为上级部门决策的参考依据。二是如何做好调研为审判实践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工作。可以根据院里不同时期的工作安排,确定调查研究的重点,特别是对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改革中的新办法、新经验、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新动作、新举措,组织专门人员及时深入地展开研究,形成总结材料,或者提出积极的建议和对策,用于指导和服务司法实践,实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工作目标,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