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各位大师帮帮忙!描写马的文章,200个字左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12-14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薄春霞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 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点评] 本文用热情洋溢的语言表达自己对马深深的情感。从体裁看本文是一篇抒情散文,作者精心选择了三种关于“马”的场面描写,突出了“马”的任劳任怨、知恩图报、典雅高贵等品质和精神。作者用细腻的描写把把每个场面描绘得惟妙惟肖,但风格迥异。写它的任劳任怨笔风朴实无华,与马的精神交相辉映。写知恩图报时则情真意切;而写到“盛装舞步”时则将奔放热情的风格和内容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如此妙文是作者感情和妙笔的自然结合,非偶得而不能至也! [美文2] 邯郸寻马 李延军 其实,钟情于马的邯郸人大有人在,武灵王首当其冲,堪称邯郸历史上爱马、用马第一人。胡服骑射、击三胡、灭中山,武灵王把马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至。马为武灵王赢得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盖世英名。遍布邯郸各处的武灵王雕塑作品,无一不有矫健的战马与之昼夜相伴;邯郸博物馆大厅那匹迎面奋蹄的矫健青铜战马,更是把邯郸勃勃奋发的英雄气概展现得淋漓尽致、虎虎生威! 务实的武灵王对马有着不同于常人的独到见解,他一生只骑马,从来不坐马拉的车,那样走起路来虽然八面威风,但过于四平八稳,招摇过市,骚扰坐不起马车的邯郸百姓。马车既不能林苑逐鹿,也不能草原猎鹰,还会拖慢赵国崛起前进的脚步,很容易被如狼似虎的齐、秦追杀,更摆脱不了骑马的三胡侵扰、掳掠。所以,武灵王从小就只学骑马,不学坐马车。他一生都在马背上生活和工作,日里万机,行军打仗。 所以,邯郸才有了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韬光养晦的千古绝唱;才有了赵国和平崛起的历史奇迹;才有了邯郸人津津乐道的秦汉古都的千年辉煌。 其次,对马情有独钟的还有起源于邯郸赵奢的马姓家族。他们的祖先赵奢因善驭马率兵、攻城掠地而成为赵国这辆超级马车的服马,被敕封为马服君。赵奢的后裔们遂以马为荣,弃赵姓而改姓马。是马服君的马,使他们世代荣耀,代代牢记马的骁勇善战;是只知道在兵书上空谈骑马的赵括使他们代代蒙羞,纸上谈兵成了他们家族永远的耻辱。所以马对于马姓家族的意义更是非同一般,更为刻骨铭心! 再有邯郸的李牧,日夜厮守着赵国的千军万马,马不停蹄地奔驰在赵国千里边防线上,声声嘶鸣,划破雁门关的霜晨晓月,换来赵国百姓信马由缰、安宁祥和的和平天空。挂五国帅印的乐毅更是与马情同手足,心心相印,一人独率五个国家的千军万马,马踏齐国七十二座城池,威震华夏。 …… 翻遍青史故书,处处都会闪烁着邯郸曾经的宝马良驹的矫健身姿。一想到邯郸的马,就会使我激情飞扬,感慨万千;一提到马,今日的邯郸就会倍觉精神焕发,趾高气扬,扬眉吐气。马使邯郸成为了商王朝的京畿之地;马使邯郸成为赵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马使邯郸“富冠海内”,晋身中国汉代五都中的第二都,一举成为天下名都。惹得紧邻邯郸的燕昭王醋意大发,筑黄金台广招天下宝马,奋发图强,不惜用重金买了一副千里马的死骨。所以,河北自古以产良马而著称,宝马常被称为“骥”,马以地名名之,邯郸的马,功不可没。 马,成就了邯郸的辉煌和荣耀;马,使邯郸有了英雄的豪情侠气;马,无可争辩地成了邯郸的城市之魂,所以,浩浩的青史中到处活跃着邯郸宝马的飒爽英姿。滔滔江河上、巍巍青山间,邯郸的千里马纵横驰骋,天马行空,承载着一代又一代邯郸人的英雄业绩。 点评: 文章借马为文,写了邯郸的历史,更写了邯郸人的精神。在文中马即是人,人即是马,把马和人的融合在一起,在穿越了历史星空眼光的审视下,让我们看到了邯郸乃至整个燕赵地区的人文传统和历史精神。作者用翔实的资料和热情洋溢的语言为我们编织了一首关于马的颂诗,关于邯郸人精神的颂歌。特别是结尾的点睛之笔,更是让感情喷薄而出,一泻千里。使得文章中心深化,感情升华,这是一篇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佳品。
第2个回答  2011-12-14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马说》译文 世上有了伯乐,然后才能发现千里马。千里马常有,可是伯乐却不常有。所以即使有马,却只能屈辱于低贱人的手中,(和其他的马)一块死在马厩里,不被人称为千里马。 能够跑千里的马,有时一顿能吃完一石谷类,喂马的人却不懂得以千里马(的食量)而去喂它。这马即使有日行千里的本领,却吃不饱,力气不足,它特殊的本领和英武的体态都无法显露出来,想和普通的马一样尚且都做不到,又怎么能让它日行千里呢? 驱使它不能按照(驱使千里马的)方法,喂养它又不能使它日行千里的才能充分发挥出来,马叫了,也不能通晓它的意思,还拿着鞭子对着它说:“天下没有好马!”唉!是真的没有好马吗?是真不识好马啊。 巩乃斯的马(周涛散文)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像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龀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一九七零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息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仰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第3个回答  2011-12-14
1《马》赏析(王光)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自由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具备“舍己从人”的风格,在险恶关头能“奋勇当先”。这一切,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文明者”之列的马,再一次升华到了“崇高者”的境界。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马诗》二十三首,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他们或是描摹,或是臆想,或是刻画,或是塑造,或是礼赞,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喜爱,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某一氛围、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这就是,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腾飞的时代,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这个时代背景也为《马》打上了印记:布封赞美马,不仅赞其自然美、灵性美,而且还要赞其“人格”之美;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
第4个回答  2011-12-14
放学的路上,我看见一位叔叔牵着一匹雪白雪白的马,这马长的可美丽了!它那长长的脖子,举起一个很酷的脑袋,脑袋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永远闪射着两道精神的目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高高地耸立在脑门上,仿佛在随时聆听着四周的动静,显得特别机敏。脖子上方是一排被修剪的整整齐齐的棕毛,走起路来棕毛一抖一抖的,使它显得更加威武,肥壮的身子后面拖着一束洁白的尾巴,只要轻轻地一甩,就象一道银色的闪电在你眼前一亮,可潇洒了,怪不得有那么多小女孩都喜欢梳马尾辫。马的形状长的美,但马走路的姿态更优美,你要是从后面看过去,那步姿简直就象T型舞台上时装模特儿在表演。特别是那敲击在水泥地上的脚步声,更让人神魂颠倒,联想翩翩,你听:“滴答、滴答、滴滴答答,”好美的一首乐曲呀。听爸爸说,内蒙古民歌的主旋律就是马蹄敲击出来的,我想一定是对的,不然内蒙古民歌怎么会那么跳跃、奔放,悠扬呢?让人百听不烦,百唱不厌。哦,我太喜欢马了。如果有一天我能骑在马上该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