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我正常右转并开了右转灯,一电瓶车载有一人从非机动车道的盲道上面出来并且是逆行,当时由于光线原因(路灯不是很亮且有树遮挡)并未看见对方,然后转向时又下意识的看向右方和右后方,等把视线摆正的时候发现对方已在我的车前,刹车来不及了,把对方撞倒了。对方一人为软组织性挫伤另一人右脚大拇指错位,右脚食指线性骨折。请问这个责任怎样划分??还有就是在交警还未协调之前,对方就要求我全额支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对于这些费用我并不清楚,保险公司说部存在这些费用,我是否可以不理他们等到交警来处理?还有就是交警是怎样处理,是否会告知我应该赔付的内容和金额??因为是第一次遇到,很多地方都不懂,请求各位给予我帮助并为我解惑,万分感谢!!
是非机动车道旁边的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