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省直机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请查看更多招考指南!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