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历史的新中国时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山东西部、河南北部、河北南部新成立平原省,包括今山东省菏泽、聊城等地,1952年撤销该省,将其辖区并入山东、河南。
1953年6月,滕县专区更名为济宁专区。7月,撤销湖西专区和沂水专区,将其所属县市分别划归济宁、菏泽和临沂专区。
1953年8月,徐州市、连云港市及所属各县划归江苏省。
1954年12月,撤销淄博工矿区,设立淄博市。
1958年,莱阳专区更名为烟台专区。
1960年,撤销峄县,设立枣庄市。
1963年,河南省东明县划归山东。
1964年,范县划归河南。1965年,馆陶划归河北,河北省的宁津县、庆云县划归山东。
1967年,专区更名为地区,全省共辖德州、惠民、昌潍、烟台、临沂、泰安、济宁、菏泽、聊城9个地区,济南、青岛、淄博、枣庄4个省辖市,5个县级市,107个县。
1981年5月,昌潍地区更名为潍坊地区。
1982年11月,设立省辖东营市。
1983年,撤销烟台地区、潍坊地区、济宁地区,设立地专级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
1985年,撤销泰安地区,设立地专级泰安市。1987年,威海市升为地专级市。
1989年日照市升为地专级市。
1992年,惠民地区更名为滨州地区,莱芜市升为地专级市。
1994年,撤销临沂地区、德州地区,设立地专级临沂市、德州市。
1997年,撤销聊城地区,设立地专级聊城市。
2000年,撤销滨州地区、菏泽地区,设立地专级滨州市、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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