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说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11-05
应该说“真理”这个概念并非代表一种理论,实际上对应的是一种实践,任何客观存在的东西都是历史的或者说是经验的东西,当下的实践中并非处在历史中,可以说真理不在历史中,只在当下的实践,在此主观绝不相对于客观,而是主客的统一,思想与世界和谐一致。 所以说如果将“真理”对应于一种理论或规则,它就不能用在实践上,“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本身表示的是理论,“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却对应实践。所以“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这个命题表达是错误的。
第2个回答  2011-11-05
)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它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它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客观性体现在:
第一,人们认识的根源只能是也必然是客观物质世界。
第二,真理虽然在形式上是主观的,然而真理所反映的内容却是来自客观物质世界,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种认识是否是真理,只能由社会实践来检验。
第三,对同一事物的认识,真理只能有一个,不是多元的。真理只能是认识与客观对象的一致。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四,在阶级社会中,人是有阶级性的,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利用,总是受阶级利益的影响和制约。这是阶级对真理的态度问题,而不是真理本身的阶级性问题。
2)综上所述,本句话正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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