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上海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23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实施,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公安部门将重点推进和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为加强本市非机动车执法管理、确保非机动车运行安全,《条例》提供了更加全面、更加明确、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主要的新增变化包括:
一是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
二是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是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
四是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
五是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装置等等。
此外,《条例》还明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时,应当驾驶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
附:2021上海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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