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9-06
中秋”这一词最早记载于《周礼》。因我国古时的历法,农历8月15日,正好是一年的秋季,而且是八月中旬,故称为“中秋”。
另外,在一年四季中,每季分为“孟、仲、季”三部分,故秋季的第二个月名为“仲秋”。直到唐朝的初年,中秋节才成了固定的节日。民间尚有“吴刚伐桂、嫦娥奔月”的神话传说。
买月饼可对照新标准
去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新版月饼标准,新标准出台后的首个中秋节,你买月饼应该对照新标准啦!
在新版国标就明确指出,使用核桃仁、杏仁、橄榄仁、瓜子仁、芝麻仁等5种主要原料加工成馅的月饼才可被称为“广式五仁月饼”。(爱吃五仁馅月饼的亲们请举手!)
莲蓉类馅料中莲子的含量应该不低于60%,而莲子含量为100%的才能称为纯莲蓉月饼。
栗蓉类月饼的馅料中板栗含量不能低于60%。
水果类月饼的馅料中水果及其制品的用量应不低于25%。
馅料中添加了火腿、叉烧、香肠等肉制品,含量不得低于5%,否则不能称之为肉馅月饼。
中秋高速不免费
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要求,中秋节不在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节假日范围内。
今年中秋节期间,自驾小客车通行高速公路,仍将正常缴费。
中秋加班别忘拿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另行支付3倍加班工资。
9月15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9月16日、17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在这两天上班的劳动者视为加班,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节日期间,公职人员莫碰触“红线”
9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消息称,近日,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发出通知,要求中直机关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通知”要聚焦的突出问题包括:集中排查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电子礼券、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
9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开设了“我要举报”窗口。中纪委欢迎广大网友通过网站、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对节日期间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广大公职人员应树立起廉洁的价值取向,自觉抵制公款收送月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
假期虽不长,但别被“一键直通中纪委”,把节日过成了“劫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