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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对抗效力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
登记
一律不发生
效力
对吗
答:
“一律”太过绝对,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我国
不动产
物权的各种变动原则上需要通过
登记
产生
效力
,但其他法律如果有相关规定的,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自成就时确立等情形是不需要经过登记就可以生效的。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
物权法中,第九条说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
登记
...
答:
两个条规定不矛盾。第九条规定的物权
登记
问题,未登记不发生
效力
,但不影响合同效力,如买卖房子,未过户,但不影响买卖行为,如卖方将房子又出售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这时要保护已登记的一方。第十五条仅指合同而己,未办理登记,合同有效!
不动产
抵押未
登记
的
效力
和普通债权相同吗
答:
不动产
抵押后未
登记
的
效力
与普通债权是不一样的。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虽然以登记为必要,订立抵押合同后如果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未设立,但是如果抵押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情形
答:
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
效力
。法律客观:《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
...
物权公示的
效力
答:
即使
不动产登记
薄所记载的物权与实际的不动产物权不一致,或者动产的占有与实际的动产物权不一致,但无论其是基于权利人,相对人或者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过错,登记对任意之善意第三人均为正确,动产占有人则被推定为所有人。(三)善意保护的
效力
,即通过法定方式取得的物权不受原权利人的追夺,即使登记错误...
不动产
物权中最主要最核心的权利是
答:
2、公示
效力
(1)物权存在的公示效力:推定效力:即根据物权的存在公示,推定
不动产登记
簿上权利人合法的享有其名下所记载的不动产物权;动产的直接占有人合法的享有其占有之动产物权。如果物权的存在不具有相应的公示形式,则不能
对抗
善意第三人。(2)物权变动的公示效力:我国对物权变动的公示效力采纳了...
关于物权法:未办理物权
登记
的,不影响
不动产
买卖合同
效力
。
答:
未办理物权变更
登记
的,不影响
不动产
物权变动合同的
效力
,但只是合同具有效力,而不是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已经具有效力。换句话说,此时的物权变更仍不能
对抗
善意第三人,但是对于因此引起的纠纷而造成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但不可直接对善意第三人主张物权,除非该第三...
理论与方法辅导:
不动产登记
的原则
答:
即拿着法院判决等,不办理过户
登记
,也承认判决书上写的权利人就是该
不动产
的权利人。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
效力
。即父亲死亡,儿子继承,儿子不去办理变更登记,也承认儿子对该不动产享有物权。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
法院已解封,银监会为什么还要审查
答:
查封、扣押、冻结已
登记
的
不动产
、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
对抗
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第十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第十一条 扣押尚未进行权属登记...
《物权法》第27条,占有改定只能适用于
动产
物权的转让,而不能适用于动产...
答:
动产物权不采用
不动产
物权以
登记
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作为其取得方法及成立要件。在具体方法及法律效果上又有两种不同规定,一为交付公示主义,即规定未经交付,动产物权的让与仅在当事人间产生
效力
,但不得
对抗
第三人;另一为交付要件主义,即使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依让与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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