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汉代法律儒家化主要途径答:1、在律法方面的表现 第一,刑事立法方面。在刑事立法的原则上,与现代不同,汉朝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年龄与现代大有区别,它将年龄划分为三段,即幼年、成年、老年,只有成年而未步入老年的人才负有刑事责任能力,而根据《汉书、刑法志》记载,“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既衰,亦无暴逆之心”,而七、八岁或以下的孩...
试析西学东渐对近代中国法律观念的更新有哪些表现答:沈家本也采纳其说,反对比附断狱的司法传统。他在《历代刑法考·明律考》中指出:"凡刑律于正条之行为若许比附援引及类似之解释者,其弊有三:第一,司法之审判官得以己意,于律无正条之行为,比附类似之条文,致人于罚,是非司法官,直为法官矣。司法、立法混而为一,非立宪国之所宜有也。第二,法者与民共信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