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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程序
农村老人过世后
宅基地
如何处理
答:
(二)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
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
宅基地使用权
应当交...
闲置的
宅基地
村委有
权收回
吗
答: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
宅基地的
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收回
土地
使用权
:(一)为乡(...
农村
宅基地
批后未建几年作废
答: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
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
程序
:1、经乡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2、根据需要,征求...
宅基地
批下来多久不盖房会被
收回
答:
法律分析:五年时效期内不使用会被
收回
。1、宅基地是有时效的,一般5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没使用会被收回,视为作废。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协议另有约定除外,法律对
宅基地使用
时效没有规定,都是村委会决定。2、依法可以收回土地。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的
若干规定》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
山东:农村“一户多宅”,应如何认定?了解有关
宅基地的
常见法律问题
答: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
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2、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3、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4、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5、其他应当
收回的
情形。农村宅基地确权时,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1...
什么情况下
宅基地使用权
会被
收回
?
答: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
宅基地的
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收回
土地
使用权
: (一)为...
农村房屋倒塌后,
宅基地
会被
收回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答:
由此可以看出,农村房屋倒塌之后,并不会立即
收回
农民的宅基地,而会有两年的时间期限。也就是说,在这两年之内,农民朋友依旧可以使用该处宅基地建房。不过需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房屋倒塌后没有两年的时间期限,宅基地将会立即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取得...
国土局撤销农村
宅基
证
程序
答:
法律分析:首先没有土地局这种机关,自己说的应该是国土资源局,也没有
宅基地
证,自己说的是集体土地使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划分宅基地,依照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后颁发集体土地使权证。如果颁证错误,行政机关是有权按法定
的程序
进行撤销的...
宅基地使用权
被
收回
了怎么办
答: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
宅基地的
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收回
土地
使用权
: (一)为...
宅基地
审批后不建几年后作废
答: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
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
程序
:1、经乡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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