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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与同住人案例
上海老城厢旧改
承租人
未亡被动迁组做了已亡如何处理
答:
此外,符合下列情形的人员也可具备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资格: 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与原
承租人
或
同住人
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
什么是
同住人
答:
动迁补偿款纠纷多 符合五种条件可属“
同住人
”按照2001 年11月颁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拆迁人给予房屋
承租人
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那么公有住房的“同住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按照市房地局关于贯彻执行该《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九...
承租人
不让
同住人
入住法院怎么办
答:
您问的是
承租人
不让
同住人
入住依法怎么办吧,承租人不让同住人入住可重签合同或起诉。承租人基于承租权而形成的居住权与共居人发生纠纷,首先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租房的
承租人
去世后房子如何处理
答:
2、公房
承租人
死亡时,公房无
同住人
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
上海使用权房出租需要经过
同住人
同意吗
答:
需要。上海使用权房出租,公租房转让使用权,需要
承租人和同住人
都同意,同住人有权要求分配转让权。上海使用权房不可以擅自出租,居住使用人擅自出借或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住房的,将被解除所涉房屋的租赁关系,并无条件收回所涉房屋。
拆迁款
承租人
因各种原因不给
同住人
,应该如何提起诉讼。情况比较复杂...
答:
一旦拆迁
人与
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
承租人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同住人
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
同住人
”的界定应当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但对于因结婚、出生而在拆迁房屋内居住不满一年,或他处有住房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只须在拆迁房屋内有常住户口即可。法律依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拆迁人给予房屋
承租人
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
我想问问出售公有住房须经
同住人
同意吗
答:
出售公有住房须经同住人同意,由于公有住房除了承租人有使用权外,同住人也享有一定的居住权,而且这类公有房屋的
承租人与同住人
之间往往有比较复杂的亲属关系,因此公房在进行出售时,除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签字外,还需同住人签字同意。1、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
请问一下出售公有住房须经
同住人
同意吗
答:
出售公有住房须经同住人同意,由于公有住房除了承租人有使用权外,同住人也享有一定的居住权,而且这类公有房屋的
承租人与同住人
之间往往有比较复杂的亲属关系,因此公房在进行出售时,除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签字外,还需同住人签字同意。1、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
售后公房买卖需要
同住人
签字吗
答:
根据有关规定,公有住房可以直接上市买卖,在实际操作中,这里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使用权先转为产权,第二步是转为产权后的房屋上市交易。由于公有住房除了承租人有使用权外,同住人也享有一定的居住权,而且这类公有房屋的
承租人与同住人
之间往往有比较复杂的支属关系,因此售后公房上市交易,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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