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人打伤半年后,警察要拘留我

各位律师:

2008年6月6日因被马自达6蹭了一下,与司机发生口角后扭打在一起。当天去派出所做笔录,因对方身上有明显的脚印,我没有明显伤痕,被派出所关了8小时。事发的当天、第二天,警察让对方赶紧到派出所来,对方推辞说住院一直不来;以后派出所也没有打过电话给我;而我也一直很配合警察的。但是就在11月27日,对方把6月6日在医院做的片子、鉴定结果(脊椎骨折)送到派出所,结果派出所要拘留我。而派出所建议先给对方私了;如果对方不接受私了,就会被拘留六个月。
我在的问题是:
1。这类的事情有没有时效性?2。双发发生口角,将对方打伤后,我被拘留了8个小时;对方去医院检查,对方一直不来派出所,警察是否可以销案?
3。我现在怀疑他的检查的结果,是不是可以自己找个医院做鉴定?假如他真的有了骨折,医院是否可以检测出他们骨折的时间?如果重新检测的结果是真的骨折了,我是否一定要被拘留?如果没有骨折,我是否可以起诉对方?

1\既然当时警察已经介入,那么就不存在实效性了。因为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结论,所以在6个月来说应该没有违反实效.
2\如果真的是因为你们打架,对方有伤残(具体几极需鉴定).那么警察拘留你是正确的,到时候把那8小时扣除就可以了。
3\对方在医院检查或者住院的时候警察一般可以直接到医院解决.除非伤者病情严重,一般来说鉴定伤残都应该是出院以后(也就是病好了以后)进行,所以,我觉得警察等伤者出院这个是有道理的。
4\你可以重新找个医院鉴定,但一定是要法律认可的医院
5\一般伤残鉴定都可以鉴定出时间,因何伤残,这个要具体询问鉴定人员
6\如真骨折,根据轻重决定是否拘留;也可象警察所说私了.警察既然都说可以私了,我相信不是很重的
7\如没骨折,对方就存在报假案(至少证据做假)或者诈骗.这个警察会找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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