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是一个国家吗

如题所述

苏联全称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由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不是一个国家,是一个联盟。

二战结束之后,苏联和美国成为世界上相互对峙的两个超级大国,整个世界格局,形成了以这两个国家为首的两极格局,这种局面最终以苏联解体告终。

当时,苏联共有十五个联盟国,解体之后,这十五个兄弟各起炉灶,互相之间并没有多亲密。

俄罗斯是分裂之后的主体国,资源丰富,经济实力依旧很强大,其他的几个国家,有的原本就很富有,像是波罗的海的三个国家,还有乌克兰,分离之后的各个兄弟国,发展都比较不错。但是有一个国家,是中国的邻居,却十分的贫穷,那就是塔吉克斯坦。

苏联时期,对于自己的兄弟盟国,互相之间会有调节,为了不使贫富分化太过严重,对于条件不好的国家,相应的会进行补助,当时的塔国,作为苏联盟国之一,受到苏联很多的帮助。苏联解体之后,原本并没有多少感情的盟国互相分裂,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系一个曾经的兄弟国,塔国从此失去依靠。

塔国位于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之间,自然环境不好,虽然和中国相邻,中间却有一座高原,帕米尔高原,彼此之间的交流有限。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塔两国之间的接线一直不明确,直到近几年,才最终明确了两国的边界。

扩展资料:

苏联是当时世界上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和人口第三多的国家。疆域横跨东欧、中亚、北亚的大部分;陆上与挪威、芬兰、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土耳其、伊朗、阿富汗、中国、蒙古及朝鲜接壤;与瑞典、日本、美国的阿拉斯加州和加拿大隔海相望。

苏联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5个权利平等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按照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并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及计划经济政策,由苏联共产党执政[2]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成为了与美国并称的世界超级大国,世界进入到两极格局,苏联主张通过大力发展军事力量来同美国争夺世界霸权,之后苏联与美国的冷战在1946年3月正式拉开序幕。

1991年12月25日,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宣布辞职,苏联最高苏维埃于次日通过决议宣布苏联停止存在,叶利钦领导的俄罗斯联邦继承苏联主要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苏联解体,苏共解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重大挫折。


参考资料:苏联-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按照列宁的设想,苏联是各“主权国家间的”联盟,参加苏联的各国家除了将军事和外交大权交给联盟中央外保留一切国家权力,因此理论上说苏联最多是一个比较紧密的邦联。而日后苏联国家模式的发展则大大背离了列宁的设想,这与斯大林的集权思想是密不可分的。按照1936年苏联宪法的规定,苏联是一个统一的联邦制国家,15个加盟共和国都是独立平等的主权国家,主权最主要表现在宪法规定每个共和国都有自由加入和退出联盟的权利,1944年时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联合国成员席位,苏联修改宪法,赋予各共和国“完全的自由外交权”,规定各共和国可以自由得与世界各国发生外交关系,包括缔结国家间条约和派驻使节,还规定各共和国所签定的对外条约不需要经过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只需要经过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批准。共和国疆界必须经有关共和国彼此协商并经苏联政府和最高苏维埃批准才能变动。各共和国可以在统一的苏联红军下建立隶属各共和国的独立武装力量。但是这些都只是些摆设,苏联各共和国没有与外国发生直接外交关系的,一切外交行为都由苏联外交部统一管理,所谓的独立武装力量也一直没有真正建立,因为除非联盟中央统一,共和国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力。同时加盟共和国的疆界也多次违背法定程序加以变动,最典型的就是1955年苏联将卡累里亚—芬兰共和国从加盟共和国降格为自治共和国。
要问这些共和国和我们的省有什么区别,就要从国家结构的不同说起,而最主要的差别就在于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分配方式。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权力属于中央,地方所有权力由中央授予,中央有权收回赋予地方的权力,没有明确规定归属中央还是地方的国家权力默认为属于中央。而苏联是联邦制国家。从理论上讲,联邦制国家的国家权力属于联邦参加单位,在美国是各个州,在苏联就该是各加盟共和国。中央的权力由联邦参加单位根据签署的条约赋予,除了让于中央的权力外联邦参加单位保留一切国家权力,没有明确说明归属的国家权力默认属于联邦参加单位。在苏联宪法里规定各共和国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自由退出苏联,中国的省就不行,否则就是分裂国家了。但是理论和实际是有差别的,事实上苏联的中央集权程度绝对不比中国低,苏联各共和国的国家权力名存实亡,实际权力有时还不如我们的省。主要归结与苏联高度集中的斯大林体制。

苏联是一个由15个平等的主权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邦。根据苏联宪法,加盟共和国为主权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它同其他苏维埃共和国联合成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加盟共和国拥有自己的宪法,还有同外国发生关系、同外国缔结条约及交换外交和领事代表、参加国际组织的活动的权利。加盟共和国下辖的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简称自治共和国Автономная Советская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АССР)也拥有较大的权利,拥有自己的宪法。各加盟共和国间的疆界,须经有关共和国彼此协商并经苏联批准始可予以变更,自治共和国的领土未经其同意也不得予以变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31
推荐回答真是绝了。首先明确,苏联是一个国家。
1977年苏联宪法:第一条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社会主义全民国家,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国内各族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1936年苏联宪法:第一条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

苏联就是个国家( 国家组织形式是联邦制),也不是邦联制,邦联制往往不能形成国家。苏联各加盟共和国有权退出联邦,不代表各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邦不形成国家。苏联从1变成多叫做分裂,而苏联不仅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分裂成各个独立国家,而且苏联的政治结构完全破坏称之为“解体”。
所有认为苏联不是国家的人,都是不看苏联统一的国家宪法、政权组织形式的苏维埃制、苏共的领导、不看苏联一整套完整有效的国家机器、只知道一个我们都知道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里边的“联盟”。麻烦持这种观点的人学习一下国家为了处理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关系对国家权力的划分与配置。
第3个回答  2019-04-26
苏联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5个权利平等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按照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并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及计划经济政策,由苏联共产党执政。属于一个联邦制的国家
第4个回答  2020-08-16
不是一个国家,而是社会主义联盟。
当年苏联在联合国占有好几个席位,如果是一个国家,是不可以占有多个席位的。
苏联是解体,不是分裂,如果是完整国家应该用分裂,而不应该是解体。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