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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读书笔记,开头和这本书的内容缩写,180字左右,读完这本书后你的感受,300字左右,请不要在这里写,有的话发信息给我!

海的女儿读后感
“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的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记得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立刻被清透的蓝色漾满了,整个海是一面明亮的大玻璃,那是一种怎样的蓝色才能有如此的骄傲啊。
在大海这块明亮的大玻璃下,应该是一层层光滑的蓝色丝绸吧,把丝绸轻轻抚动,我看到了“海里最深的地方——海王宫殿,它的墙是珊瑚砌成的,尖顶的高窗子是用最亮的琥珀造成的;不过屋顶上却铺着黑色的蚌壳,它们随着水的流动可以自动开合。这是怪好看的,因为每个蚌壳里面含有亮晶晶的珍珠。”在这里看到了人鱼公主,静谧幽深的海里,她是最美丽的,“她的皮肤又光又嫩,像玫瑰的花瓣;她的眼睛是蔚蓝色的,像最深的海水。”
人鱼公主慢慢长大,月光下的城市令她充满幻想,她想当海上风平浪静的时候,在月光底下躺在沙滩上,紧贴着海岸,凝望大城市亮得像无数星星的灯光,静听音乐、闹声以及马车和人的声音,观看教堂的圆顶和尖塔,倾听叮当的钟声…...当她到了15岁,头戴百合花花环浮出海面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山了,“可是所有的云块仍然像玫瑰花和黄金似的发着光;同时,在淡红色的天上,太白星已经在美丽地、光亮地眨着眼睛。空气是温和的、新鲜的。海非常平静。那儿停着一艘有三根桅杆的大船。船上只挂了一张帆,因为没有一丝儿风在吹动。水手们都坐在护桅索的周围和帆桁上。空中有音乐,也有歌声。”该有怎样细腻的心才能感受到温馨的画面,淡红色的天空,眨着眼睛的星星,温和的空气,敏感的心在感受着,体味着。
想着当玫瑰花瓣似的几片晚霞慢慢融进海里的时候,月亮从灌木丛中迅速升起,将银色的光刻进沙滩、海和整个旷宇。人鱼公主被一簇簇的火焰吸引了,王子的出场惊起她原本平静的心,一片惊涛骇浪。人鱼公主爱上了英俊的王子,她想变成人,想和王子一样有一个不灭的灵魂。因为老祖母告诉她:“我们在海里结束生命的时候,我们就变成了水上的泡沫,甚至连一座坟墓也不留给我们心爱的人。我们没有一个不灭的灵魂,我们从来得不到一个死后的生命。人类有一个灵魂,它永远活着,即使身体化为尘土,它还是活着的,它从晴朗的天空升上去,一直升到闪耀的星星上。”
人鱼公主能拥有不灭灵魂的方法是与人类相爱,当她爱的人把他全部的思想和爱情都放在她的身上,当他让牧师把他的右手放在她的手里,答应现在和将来永远对她忠诚的时候,他的灵魂才会转移到她的身上,她才会得到一份人类的快乐。他会给她一个灵魂,同时又使他自己的灵魂保持不灭。
人鱼公主可以牺牲一切为争取他和一个不灭的灵魂。
于是,人鱼公主最美的声音消失了,她曾经动听的歌只能在心底里默默的唱,她等待着那个能懂她的王子用心去静静地听,她文雅轻盈的步子的背后是在刀尖上行走,她看到了王子的微笑,为了他迷人的微笑,她不停地舞着,我觉得我看到了穿这丝绸衣服,有长长如瀑布般的黑发的人鱼公主在舞蹈,她旋转着,飞翔着,像一只被追逐的燕子在飞翔,每一个瞬间,她都是那么优雅,就像一个天使。
原本以为童话中的公主和王子经过重重磨难后总会在幸福的在一起,可是我忘了,在人鱼公主变成人的那一刻起,她公主的光环已经属于过去了,她不能说话,王子对她的爱不是能让她获得灵魂的爱,他和邻国的公主结婚。
人鱼公主没有把刀子对准王子,她只是把她模糊的视线朝王子望了望,然后就从船上跳到海里,太阳从海里升起来,阳光柔和地、温暖地照在冰冷的泡沫上,因此小人鱼并没有感觉到灭亡。她看到光明的太阳,看到在她上面飞着的无数透明的、美丽的生物。透过它们——她可以看到船上的白帆和天空的云彩。它们的声音是和谐的音乐,可是那么虚无缥缈,人类的耳朵简直没有办法听见,正如地上的眼睛不能看见它们一样。它们没有翅膀,它们只是凭它们轻飘的形体在空中浮动。
人鱼公主曾经全心全意为她的目标奋斗,忍受过痛苦,她坚持下去了,她的善良使她在300年后拥有一个不灭的灵魂。
我在想,爱也许是生命的一个意外,生命是陆地上的一个意外,陆地也是大海的一个意外,爱情源于大海,最后又回归大海。仿佛每一滴水珠都是一朵蓝色的爱的火焰,即使被酷热蒸干了水份,还会化作云,化作雨,回归大海,生生不息。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月光蔓延开来,我是一个安静的孩子,黑夜常常让我觉得平静和舒心,我衷情于醉人的蓝色,也固执的人为我与大海之间有前生的缘,让我在潜意识里一直默念着它,注视着它,拥抱着它,它的美是击碎在岩石上的浪花,是沉淀在海底的人类的情感,是一个个被人们幻想的童话。我的心里一直珍藏着这样的一幅图画:在碧波荡漾的海面上,有沙鸥点点,宝石一样的蓝在微风的吹拂下显露出层层的水波,在金色的阳光下,它们慢慢地向前涌动着,散发着清新的味道。抬起头看,是一片美丽的大世界,其实美丽多于伤害,人鱼公主也一定是这样的想的吧,因为她看见王子的微笑那么那么美,她一直都看着,记着,念着,想着。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每一个天真的童年,在其思想精神支柱了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正义感。这使我们的童年对世界的判断标准就只有剩下好和坏了。童年里的故事,你可以是一个调皮任性,经常做恶作剧的人,但在童年正统的价值观中你却不可以去做一个坏人。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在我们的童年游戏中,总是要有好人的角色(比如警察)和坏人的角色(比如小偷),几乎每一个天真的拥有强烈正义感的小家伙们都愿意去扮演那个好人的角色,并为自己所能担当的角色沾沾自喜,有极大的满足感。而那不幸的被选中为担当坏人角色的小家伙可能会耍无赖,拒绝担当坏人这个角色,并要求重新选择角色。也有一些呆木头在被选中做“坏人”后只能自怨自艾了。这些都足以表明在童年世界里正义感是一种多么坚定的人生信仰,正义从来都是童年世界里必须捍卫的东西。这点马克`吐温是坚信不移的。小说中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血案,但因为害怕,两个都发了誓不说出来。在这里两颗幼小的心灵所遭受的恐惧是难以想象的。为此,汤姆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但始终深埋在其心底的正义感,还是让他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但孩子们的心灵是有其弱小的一面的,直至那件血案开审的时候,汤姆和哈克又重新发了誓不泄露秘密。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凶手。马克`吐温还是维护了童年孩子的正义感,让汤姆再次成了大英雄。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虽然还只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少年,但是其身上却有着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优秀品德。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用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的,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汤姆也有着同龄孩子身上的特点:天真活泼,还爱打架。在呆板的生活中,除了要应付枯燥无味的功课,牧师虚伪的教条,还要躲避姨妈过于严厉的管教。虽然严格的外部教育环境表面上是为了汤姆好,但过多的教条只是作用于抹杀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所以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组成了海盗团,踏上了历险的征程。
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是其笔名,本名是塞缪尔`朗赫思`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艺。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工作是当记者和写作幽默文学。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过程。马克` 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汤姆`索亚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将自己出生地的小镇——汉尼拔连同他自己的“影子”全部带进了作品。
汤姆!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艰苦的甚至是多灾多难的,你也可以从苦涩的岁月中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谁没在童年里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的。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醇,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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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1
《绿屋的安妮》写得不错,内容也很有味道,好!
11岁的孤儿安妮被错送到住在绿屋的一对夫妇家,因为安妮的可爱,那对夫妇收留了安妮。于是绿屋的安妮上学了,发生了许多让人又可气又可笑的故事……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又喜欢上了安妮这个人物形象,她活泼、大胆、可爱、聪明、善良,最重要的是她极富想象力,乐观极了,在她眼里,什么都是美好的。她爱说话,中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倒希望和她交朋友,有她在我永远都不会寂寞了。
我希望能做个像安妮一样的女孩,讨人喜欢的可爱女孩。因为女孩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尼尔斯企鹅历险记》的书,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大概十四岁左右,个子又高又瘦,长着一头浅黄色的金发。他喜欢睡觉和吃饭,游手好闲而且很爱调皮捣蛋。一个晴朗的星期天的早晨,一只小狐仙来到男孩家偷东西。男孩想做个恶作剧,捉弄小狐仙,这使小狐仙非常生气。把男孩变得和小狐仙一样小。男孩走出家门,发现自己能和动物对话。因为他平时很爱欺负家里养的动物,现在动物们看见他这么小,便张口就骂男孩。这时,一队大雁飞了过来,招唤着男孩家的雄鹅一起飞,而男孩发现家里的一只大雄鹅要飞走了,便马上跳到雄鹅背上,想阻止雄鹅飞走,可雄鹅已经和大雁一起飞上了天空。男孩紧紧地抓住雄鹅的羽毛,不让自己滑下来。在这次旅行中男孩学会了和动物和睦相处,并且帮助雁群成功脱险。最后和雁群告别时男孩又变回了人。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累计了词汇量,掌握了写作的技巧,还了解了许多知识,读书的时候好像我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好像带我游览了许多地方。 这个男孩在这次历险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但他凭着勇敢、顽强的精神都克服了,使大雁们信任他。他也曾想过回家,但坚强的信念阻止了他。在这个路程上他什么天气都遇到过,可使他还是那么坚强,想办法克服。这种顽强的信念使我大受启发,困难就是成功路上的阶梯,你要敢于面对现实,登上阶梯,当你克服了困难时,就是往前迈了一大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1
读书笔记
本想把身份证拿了就走。没想遇到了阻力。老头拿身份证的手向后扬了扬,我心中老大的不快。他说,你得听完我一句话,你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钱,可是你在给钱的时候,从来不弯腰,钱往碗里一扔,哐地一声,有时候还蹦出来了,那“哐”的一声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这里写作者找到身份证时老头对他每次给他钱时的不满点出原因反映了对人的态度一定要热情) 在我一直的想像中,他对我应该是感激的。不料,在他心里还积累了这么多的怨恨。我说,我很忙,再说我不喜欢弯腰,从来也不曾向谁弯过腰。他说,不对,你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向一个人弯了腰。(这里写作者得知对他的不满后用理由对付并从老头的话中得知作者对不同人的不同态度) 站在那里,我认真地回想。是的,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一辆小车停了下来。下来的是一位单位的领导,他对我有恩,是我可敬的大哥。他在车里看见了我,并把车停下来,和我打招呼。估计我当时确实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这里写作者对一位老板的态度与对老头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反映了作者的对人态度因人而议这种对人的态度需要深思)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药》。下面我为大家摘抄一段: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⑷,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这给谁治病的呀?”老栓也似乎听得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老栓走到家,店面早经收拾干净,一排一排的茶桌,滑溜溜的发光。但是没有客人;只有小栓坐在里排的桌前吃饭,大粒的汗,从额上滚下,夹袄也帖住了脊心,两块肩胛骨高高凸出,印成一个阳文的“八”字。老栓见这样子,不免皱一皱展开的眉心。他的女人,从灶下急急走出,睁着眼睛,嘴唇有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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