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已下,但双方均未执行,判决书的有效为多长?

甲方卖房给乙方。但,甲方却反悔,要求乙方退房。法院判决甲方返还乙方房款以及违约金,乙方将房屋返还于甲方,两项同时履行。现甲方即不返还乙方退还房款以及违约金,又将房屋抢占。乙方该如何应对?
纠纷详细情况;据乙方了解,甲方现在没有住房,甲方在07年已将三套住房卖出。但甲方现又不肯履行条约。法院将拍卖两套住房,并且留一套住房予甲方,其情况是否属实?然乙方认为,买房时,甲方不考虑留一套居住,为何法院将留一套住房给予甲方?另外,乙方申请执行,要回房款及其违约金。法院是否要乙方先垫付房屋的估价及拍卖费用?乙方又该如何应对?

判决书只要没有被撤销,就是一直有效。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二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之规定,超过执行时效期间的也可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不能提出异议,如果提出异议就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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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8
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的期限为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年.过期法院一般就不再管了.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解释,如果甲不属于低保对象应该可以拍卖其所有的房产.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参考资料:http://zhuchk.blogchina.com/viewdiary.40988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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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11-30
甲方都把房屋抢占了,乙方还等什么呢?应该持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甲方把法院判决的房款和违约金支付了。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现在为两年,超出两年未申请也无其他合适理由的,法院不再保护。但没必要等那么久吧?
第3个回答  2008-11-29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抓紧,不能超过1年
第4个回答  2008-11-29
申请法院执行。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 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过去为一年。过期后法院不会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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