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是残疾人可以离婚吗

如题所述

夫妻一方有残疾,另一方想要离婚是可以的。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应当保护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即使夫妻一方有残疾,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符合保障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权益的原则。
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包括:1. 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 夫妻双方协议由个人负担的债务;3. 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及相应的债务;5.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7. 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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