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车道速度各有不同,第一车道限速在100-120km/h,主要供客车行驶;第二车道的车速范围是80-100km/h;而第三车道的车速限制为60-100km/h,这部分是为其他车辆预留;至于第四车道,它通常是应急车道,非紧急情况不得占用。
高速公路的车道速度标识通常是依据路面情况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最低限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最高时速限制为120公里,其他机动车限速为100公里,摩托车则为80公里。
对于双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规定为100km/h;如果道路有三条或更多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限速提升至110 km/h,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则为90 km/h。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遇到道路限速标志与车道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应严格遵守道路限速标志的指示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