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几点意见

如题所述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体现公司的民主管理,发挥广大干部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22公司及下属煤业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组织机构和职责:
1、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成员:常务副总、总工程师、安全副总、机运副总、财务副总、企管副总、经营副总、总经理助理、各矿矿长。
职责: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审批和合理化建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2、合理化建议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袭枣局人力资源部。
组长岩颂:行政分管领导
成员:各矿副矿长、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矿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责:(1)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
(2)负责合理化建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3)负责本制度奖惩措施的监督和执行。
(4)负责建立统计台账和考核台账。
3、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内容:
1、对以下范围内的工作,可以以合理化建议的方式提出:
(1)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加强流程管控,提高工作效率。
(2)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开发、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
(4)加强成本控制、物资管理,开展综合利用。
(5)确保安全生产,改进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技术措施。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经验。
(7)其它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种建议。
2、对以下范围的合理化建议不予受理,将作退回重写处理:(1)无实质内容的。(2)内容无新意的。(3)内容已经过时的。(4)内容已被采用或重复的。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工作流程:
1、22公司:
人力资源部收集合理化建议申报单→建立台账,初审并填写合理化建议汇报表→上报合理化建议工作小组审核→上报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审批→填写合理化建议抄告督办单→承办部门实施→工作小组跟踪督办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2、各煤业公司:
综合办公室收集合理化建议申报单→建立台账,初审并填写合理化建议汇报表→上报拍让合理化建议工作小组审核→上报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审批→填写合理化建议抄告督办单→承办部门实施→工作小组跟踪督办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管理要求:
1、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季度至少一篇,一般员工每年至少一篇。
2、季度上交的,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之前上交;年度上交的,在12月20日前上交。为保证合理化建议的时效性,鼓励即写即交。
3、退回重写的需在退回之日起7日内补交。
第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惩:
1、合理化建议有创新性、内容具体、写作态度认真,并经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的,给当事人奖励100—500元。
2、合理化建议有独到见解,实施后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领导小组报银亿集团公司领导审定后,给予当事人奖励1000元—20万元。
3、未按时上交和补交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4、对于不认真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多次被退回重写的,将扣发其年薪20%。
5、未按要求建立台账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旧制度同日废除。本办法如有与银亿集团有关制度相抵触的,按银亿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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