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已经公示期满,但是审批的时候说不合格,怎么办?

公务员考试时经过了初审、复审、政审、公示,都说没有问题。
公示期满,审批能说不合格吗?
如果就此被淘汰,应该找谁负责?找谁要说法,怎么办?有什么救济途径?

公务员考试已经公示期满,但是审批的时候说不合格,说明已经被淘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扩展资料:

公务员报名审核一般是在24小时之内,快的话可能一两个小时即会通过,慢的话需要一天,往bai往报名的时候很集中,而且还存在审核不通过的情况。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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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7
如果只是政审公示结果,还没有审批的话,那么最后不录取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而且是规定所允许的,可能的原因,就是招考单位的上级机关在看过政审材料和其他一些相关信息后,认为该考生不适合本职位的工作,可以以这个要求拒绝对考生的录用。这是允许的,而且是不受任何单位的指控的。如果是以这个理由拒绝对某考生的录用,那你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即便是告上法庭,也是败诉,没办法,招考单位有权拒绝对考生的录用。但如果单位只是不录用你,而录用了已经被淘汰的人的话,那你可以去当地纪委或者组织部门告他们。
若是已经公示录用名单了,那就是审批已经通过,等着通知上班就行了,绝对不会再出现不录用的情况,如果三个月内没有通知你上班,那你就打电话问一下招考单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02
这种淘汰是要有正当理由的

没有正当理由,只说淘汰是可以向上级人事部门投诉的.
第3个回答  2008-09-30
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但是,几率非常非常的小

没有救济途径
第4个回答  2008-09-29
先找人事局问明白为啥不合格?
说不出理由直接起诉好了。复议的话时间久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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