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WTO创始国有特权吗?

众所周知,联合国五个创始国都是常任理事国,都有一票否决权。请问各位WTO创始国有特权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中国被踢出WTO创始国名单不就亏死了?

1、WTO的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站后,为恢复世界经济的增长和重整世界经济次序,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就在1947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了,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IBRD)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GATT),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该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达到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日内瓦莱蒙湖畔的关贸总协定总部大楼内。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

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新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该组织作为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在法律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处于平等地位。它的职责范围除了关贸总协定原有的组织实施多边贸易协议以及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和作为一个论坛外,还负责定期审议其成员的贸易政策和统一处理成员之间产生的贸易争端,并负责加强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以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

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预算二个委员会。总理事会还下设贸易政策核查机构,它监督着各个委员会并负责起草国家政策评估报告。对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每两年起草一份政策评估报告,对最发达的16个国家每4年一次,对发展中国家每6年一次。上诉法庭负责对成员间发生的分歧进行仲裁。

世贸组织成员资格分为两种,即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世贸组织在接纳新成员时,须在部长级大会上由三分之二多数成员投票表决通过。

2、WTO的过去,现在,未来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它取代二战末期成立的关贸总协定,是目前世界上最年轻的国际机构之一。WTO虽然年轻,但自GATT以来就建立的多边贸易体系却已有了50年的历史,并于1998年5月19日在日内瓦庆祝了它的五十周年大庆,许多国家的政府领导人都参加了这一庆典。过去的五十年是世界贸易快速增长的五十年,商品贸易以每年平均6%的速度不断增长,1997年的贸易总额就达到了1950年贸易总额的14倍。在GATT和WTO的努力下,一个强大和繁荣的世界贸易体系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增长。

这一体系是通过GATT组织的一系列贸易回合谈判逐步发展起来的。最早的第一回合谈判主要是讨论关税下降问题,接下来的谈判进一步包括了更多的领域,如反倾销和非关税措施。最近一轮的谈判---即1986-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导致了WTO组织的产生。

谈判并没有就此终止,有一些在乌拉圭回合结束之后仍在继续。1997年2月,69国政府在乌拉圭回合的基础上就电信服务业进一步达成了协议,同意采取更广泛的自由化措施。同一年,40个国家的政府成功地完成了信息技术产品零关税贸易的谈判,且70个成员国在金融服务方面也达成了协议,该协议覆盖了95%以上的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贸易。

在1998年5月日内瓦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WTO成员国同意研究由于全球电子商务活动引起的贸易问题。2000年将对农业、服务业可能还有其它领域的问题展开新的讨论。

3、WTO的功能与任务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处理国际贸易全球规则的唯一国际组织,其主要功能是保证国际贸易顺利、可预测和自由的进行。 WTO的基本目标是国际贸易的可靠性,使消费者和生产者相信,他们能够可靠地得到他们需要的制成品、配件、原材料和服务越来越大的选择机会。使生产商和出口商相信,外国市场对他们开放。

WTO的最终目标是一个繁荣、安全和负责任的经济世界。WTO的决议在全体成员国家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作出,并需经成员国国会的批准。贸易摩擦被引导进入WTO的争端解决过程,争端解决过程的核心是解释协议和承诺,保证成员国的贸易政策与WTO的协议和成员国的承诺一致,由此减少贸易冲突演变成政治或军事冲突的风险。

通过减少贸易壁垒,WTO也降低民族和国家之间其他壁垒。

被称作多边贸易体系的WTO体系的核心是经大多数贸易国家谈判签字并经各自国会批准的WTO协议。这些协议是国际商务的基本法律规则。它们约束各成员国政府为了共同的利益把各自的贸易政策限制在协议范围之内。

WTO协议由政府谈判签署。但是,它们的目的是帮助物品和服务的生产者,出口商和进口商更好地经营。

最终目标是改进成员国人民的福利。

它通过下述途径来达到这个目标:
1) 管理贸易规则
2) 作为贸易谈判的场所
3) 解决贸易争端
4) 审议各国贸易政策
5) 通过技术援助和培训项目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贸易政策
6) 与其它国际组织合作

4、WTO的组织结构

WTO的成员国目前有143家,占世界贸易的90%以上,现有超过30个国家正在申请成员国资格。

决议完全由合议作出,每一成员享有一票,虽然也存在多票表决的可能,但这在WTO从没用过,且在它的前身GATT里更是少见。WTO的协议都经过所有成员国国会的认可。

WTO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它的下面是总理事会(通常由各国驻日内瓦大使和高级代表组成,但有时成员国直接从其首都派出代表),每年在日内瓦总部碰头几次。总理事会还可作为贸易政策审议和贸易争端解决机构。

在它下面是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知识产权理事会,都直接对它负责。

其次还有许多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小组,主要是处理单个协议和其它领域的事宜,如环境、发展、成员资格申请和区域贸易协定等。1996年在新加坡召开的第一次部长会议给这一结构添加了三个工作组,他们主要处理贸易与投资关系、贸易与竞争政策相互作用以及政府采购透明化方面的问题。

1998年于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部长会议决定,WTO现有的理事会和委员会也应研究电子商务领域的问题。

秘书处: 设在日内瓦的WTO秘书处拥有大约500名工作人员,由总干事领导。它在日内瓦之外的其它地方不设分支机构。由于决策是由成员本身作出,秘书处并不具有像其它国际组织里授予的决策权力。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给部长会议和各理事会和委员会提供技术性支持,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分析世界贸易形势以及向公众和媒体解释WTO的活动。

秘书处同时也提供争端解决过程中某种形式的法律协助,以及对希望加入WTO的国家政府给予建议。它每年的预算大约是一亿一千七百万瑞士法郎。

5、WTO的运作机制

如何才能确保贸易尽可能地公平?尽可能地自由?通过协商确定规则,并遵从制定的规则。WTO的规则,即各项协定,是WTO全体成员国协商的结果。目前采用的规则是1986-1994年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制定的。乌拉圭回合对关贸总协定作出了重大修改。

WTO中关于货物贸易的主要规则仍然沿用关贸总协定中的规则。乌拉圭回合还制定了有关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解决争端和贸易政策审议等方面的规则。整套文件长达30,000页,包括60个协定及一些成员国在某些特定领域,如降低关税、开放服务市场等作出的承诺(称作"安排")。

WTO的各项协定使各成员国在一个非歧视的贸易体制中享受各自的权利并履行义务。在这一体制中,每个成员国都得到保障:其出口将在别国市场上受到公平、一致的待遇;每个成员国必须承诺采取同样的原则对待各项进口。该体制还规定,发展中国家在实施承诺的过程中可享受一些灵活性。货物

1947年至1994年间,关贸总协定成为了协商降低关税和减少其他贸易障碍的论坛;关贸总协定制定了一些重要原则,尤其是非歧视原则。

自1995年起,经过不断完善的关贸总协定成为了WTO中关于货物贸易的主要协定。其中的附件专门对一些具体领域,如农业和纺织品,及一些具体问题,如国家贸易、产品标准、补贴和反倾销行为等作出了规定。服务

那些希望到国外去作生意的银行、保险公司、电讯公司、旅行社、连锁饭店和运输公司现在也能享受到过去只适用于货物贸易的自由、公平原则了。

这些原则出现在了新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中。WTO成员国还在该协定中作出各种承诺,表明有哪些服务领域是本国希望对外国开放的,以及开放的程度。知识产权

WTO的"知识产权协定"由有关思想和创造力等方面的贸易和投资规则构成。这些规则阐明了如何利用专利、商标及地理名称来识别产品。它指出: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应该予以保护。争端解决

"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下制定的有关解决贸易纠纷的程序是促使各成员国遵守规则,保障贸易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

当成员国认为其权利遭受损害时,可以诉诸WTO,以求解决争端。专门任命的独立专家们在协定和各国承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该体制鼓励争议双方尽量采取友好协商的原则来解决问题。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采取成立专家小组审查案件和上诉的程序。

解决争端的数目足以使人们对此制度抱有信心。截止1999年3月,WTO共解决争端167起,而GATT从1947至1994年共解决争端300起。政策审议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透明度,增强人们对各国贸易政策的理解程度,并评价各国贸易政策的影响。许多成员国将此机制看作是对其政策的建设性反馈。

所有成员国必须定期接受审议,审议报告包括成员国报告和WTO秘书处报告。自WTO成立以来,已有45个成员国的贸易政策接受了审议。

6、WTO的基本原则

WTO的基本原则是在继承GATT(Generalon Tariffs and Trade: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而来的。它们源自于1994年的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和历次多边贸易谈判所达成的一系列协议。最主要的几项原则如下:

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也给予所有缔约方。在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待遇是指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减让、特权、优惠或豁免时,缔约另一方或其他缔约方也可以得到相同的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是指在贸易条约或协议中,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对方的自然人(公民)、法人(企业)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就是把外国的商品当作本国商品对待,把外国企业当作本国企业对待。其目的是为了公平竞争,防止歧视性保护,实现贸易自由化。

无歧视待遇原则

无歧视待遇原则又叫无差别待遇原则,是WIO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规定缔约方一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待遇。无歧视待遇的原则要求每个缔约方在任何贸易活动中,都要给予其他缔约方以平等待遇,使所有缔约方能在同样的条件下进行贸易。

互惠原则

互惠是指两国或多国之间在贸易利益或特权方面的相互或相应让与。互惠原则体现在关税、运输、非关税壁垒方面削减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相互保护等。

关税减让原则

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是国家管制进出口贸易的两种常用方式。与名目繁多的非关税措施相比,关税的最大优点是它具有公开性和可计量性,能够清楚地反映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程度。在WTO中,关税是惟一合法的保护方式。不断地降低关税是WTO最重要的原则之一。目前,关税的总体水平,发达国家大约在4%以下,发展中国家约为10%左右。

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数量限制是非关税壁垒中最常用的方法,是政府惯用的手段,常被用来限制进出口数量。WTO倡导贸易自由化,主张取消任何非关税壁垒。

数量限制的主要形式是:配额、进口许可、自动出口约束和禁止。

透明度原则

贸易自动化和稳定性是WTO的主要宗旨,而实现这一宗旨,有赖于增强贸易规章和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因此,WTO为各缔约方的贸易法律、规章、政策、决策和裁决规定了必须公开的透明度原则。其目的在于防止缔约方之间进行不公平的贸易。透明度原则已经成为各缔约方在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中应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涉及到贸易的所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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