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当年为何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原因与状元错之交臂?

才华惊人的苏东坡,当年为何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原因与状元错之交臂?

苏轼才华横溢,但当年考试却和状元擦肩而过,这其中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误会,却是与唐宋八大家之首的欧阳修有关。

欧阳修才高八斗,是负责这一年科举考试的主考官,他有一个最为得意的学生曾巩,欧阳修对其才华也很了解,恰巧这一年苏轼和曾巩一同参加了科举考试。

欧阳修对其才华也很了解,同年参加科考的还有苏轼和曾巩,考试结束后,有一篇文章深得欧阳修之心,这篇文章中的例子竟是连欧阳修都不知道出处的历史,文章偏僻入理、见解独特,寓意深刻,其名为《刑赏忠厚之至论》。

欧阳修猜测这是其学生曾巩所做,为免遭人猜忌,他最后考虑再三,将这篇文章改为第二名,原来的第二改为了第一。

由此,欧阳修为免遭他人猜忌,将本是状元的苏东坡移位第二,导致苏东坡当年与状元错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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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6

苏东坡丢了状元是因为欧阳修“避嫌”导致。

仁宗嘉祐元年(1056)七月,苏轼兄弟参加了开封府解。榜出,袁毂第一,苏轼第二。嘉祐二年,文坛领袖欧阳修权知贡举。苏轼兄弟试于礼部,这年的策论名为《刑赏忠厚之至论》。

苏轼仅用六百余字就阐述了自己一生所遵循的仁政治国理念:提出“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主张赏罚分明“有一善,从而赏之”,“有一不善,从而罚之”;但同时也强调“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奖赏有吃不准的地方要奖赏,惩罚有拿不稳的地方就不要惩罚。在苏轼看来“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赏重了“不失为君子”,而罚重了“则流而入于忍”。

担任点检试卷官梅尧臣读了苏轼的文章,觉得“有孟轲之风”,转交给欧阳修看。

欧阳修读了后,“惊喜以为异人”。尤其是苏文中引经据典,有“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之句。饶是欧阳修一代文宗,想破脑袋也没有想出苏轼用典的出处。去向梅尧臣讨教“此出何处?”

哪知做为宋诗的开山祖师,博闻强识的梅尧臣也是不知,面赧道:“何须出处!”。最后,两位考官大人达成共识“以为皆偶忘之”。

欧阳修本来想把苏文取为第一,可是担心文章是他的学生曾巩所作,为避嫌疑,将苏文取为第二。

等到揭榜后,这才知道文章作者是苏轼,欧阳修与梅尧臣面面相觑,自我解嘲道:“此郎必有所据,更恨吾辈不能记耳。”

发榜后,苏轼按规矩前去拜谒考官。

欧阳修不耻下问:“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见于何书?”苏轼回道:“事见《三国志》-孔融传注!”

欧阳修回到家中,将《三国志》-孔融传遍阅,也没有见到原文出处。

他日再问坡,苏轼不敢再有所隐瞒,实话实说道:“曹操灭袁绍,以袁熙妻赐其子丕。孔融曰:‘昔武王伐纣,以妲已赐周公。’操惊问:‘何经见?’融曰:‘以今日之事观之,意其如此。’尧、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

欧阳修听了,不由对眼前的青年刮目相看。他并没有因为苏轼的杜撰历史而恼羞成怒,反而兴奋异常,他折服于苏的疑古与创新。认为苏轼“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第2个回答  2019-09-26

苏东坡与状元失之交臂,是因为欧阳修阅卷时,误把他的文章以为是自己弟子的文章,为避嫌的缘故。

北宋嘉祐元年,年仅二十一岁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会试,而当时的主考官,就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副主考是梅尧臣。

苏轼写了一篇策论《刑赏忠厚之至论》,清新洒脱的文风迎合了欧阳修和梅尧臣的胃口,把两位主考官都打动了,但当梅尧臣提议将这篇文章定为会试第一名的时候,欧阳修却拒绝了!

原来,欧阳修的弟子曾巩也参加了这场考试,欧阳修虽然很想点这篇文章为第一,但他觉得此文很像自己的门生曾巩所写,为了避嫌,所以最后给评了第二。

到发榜的时候,欧阳修才知道文章作者是苏轼,欧阳修后悔不已,后来给梅尧臣写信说:“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即成语出人头地的由来。

当年会试,苏东坡是榜眼,同榜的第一名状元是建安的章衡,欧阳修的弟子曾巩也考中了进士。

第3个回答  2019-09-28

这些网友的这种说法来源于一个传说:宋代大才子苏轼参加科举考试,写了一篇文章,惊艳了所有考官。结果,就在大家一致认为应该给他“状元”的时候,主考官欧阳修出面了。他说这篇文章可能是他的弟子曾巩写的,如果这是那样,他要避讳。所以就将苏轼的这篇文章改成了第二名“榜眼”。由此,苏轼苏东坡,这位北宋第一的大才子,竟与状元失之交臂,令人唏嘘命运捉弄!



这个传说流传极广,甚至几乎所有的介绍苏轼的书中都这么说。真是这样么?真是因为欧阳修的忌讳让苏轼与状元失之交臂?

大乌龙事件揭秘再次重申一下,整件事是一件大乌龙!首先介绍一下,北宋开始对卷子采用“糊名法”,就是判卷时把考生的姓名糊住,以免考官与考生是熟人,因而照顾,有失公允——这种那个方法经由宋朝发明,流传千年,漂洋过海,时至今日已经成为全球通例,为考试的公正严明做出巨大贡献!

而传闻中欧阳修会“猜错”,联想此法,倒是读者觉得真实可靠!

但是,整件事仍然是乌龙!整件事是怎么回事呢?


那就得从北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说起了。那年,年仅二十一岁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举办的汴梁的会试——注意,是会试——这次考试,苏轼一出场就轰动了整个汴梁,这倒不是因为他显示出了很有才华,而是这一次,他是父子三人同时考试:父亲苏洵、苏轼与十九岁的苏辙!而当时的主考官,就是文坛领袖欧阳修。

大才子苏轼果然不负众望,一篇策论《刑赏忠厚之至论》,一下子把主考官欧阳修和副主考梅尧臣震住了!当时的欧阳修正在锐意改革北宋文风,这篇文章以其清新洒脱的文风迎合了二位考官的胃口!

但当梅尧臣提议将这篇文章定为会试第一名的时候,欧阳修拒绝了!原来,欧阳修的弟子曾巩也参加了这场考试。欧阳修怀疑这篇文章为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这就是整件事的真实本末!另外一件与这篇文章有关的传闻是,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欧、梅二公自诩博极古今,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等到苏轼谒谢,便问苏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承认是自己编的!由此传下了苏轼编典故的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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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9-27

其实这是一个误会,也可以说当时苏东坡的文章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所致。

怎么说呢。苏东坡在考场上做出一篇文章来,拿给了考官欧阳修,欧阳修一看文风,就知道是自己的好朋友曾巩做的。结果直接给了第二名。



从表面上看,苏东坡挺冤枉,其实他一点都不冤枉。


苏东坡丢了状元,成为了第二名,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事,自己的文章的文风和笔调,特别像是曾巩,就是因为自己的水平还不成,没有超过曾巩,而是模仿了曾巩。

苏东坡的文章写的挺好,但是在他中老年的时候。比如《赤壁赋》,写于他45岁的时候。他年轻的时候,文章也不错,但却不能拿他中老年时候的文章,来说他年轻时候的事。

中状元,不仅需要文笔,更需要运气。很显然,苏东坡当时的运气不佳。

故此,他丢状元一点都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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