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骑电动车在丁字路口被机动车撞,首先我没有逆行也是直行,对方是拐弯。开车的是一位女性,而且车上还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双方车子去了交警队。发生事故后120把我接去医院,对方的保险公司也去了医院。我是哺乳期,也不能用药,拍了片子,今天早上又去医院做了磁共振,医生诊断骨头没有问题,只是膝盖有浮肿,医生建议休息15天。检查完后双方协商赔偿,我要求对方赔偿我误工费和车损费3000元,对方表示接受不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的要求过分吗?该怎么要求赔偿,等交警队的处理结果吗?
误工费保险公司也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