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东有权利直接赶我走吗?

房子的主人把房子委托给刘某,胡某的妻子雷某,与刘某签订了租房合同,有效期至2020年7月份,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准私自转租。我是2019年6月1日和胡某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押金3000元,交了6月7月2个月房租4400,总计7400,2019年7月1日刘某以胡某私自转租违约为由,要收回房子,不让我住了,说我二房东胡某得合同无效,让我立马搬出去。

转租没有经过原房东同意的,合同无效,法律确实这么规定的,合同无效,你就是无权占有,但原房东不能直接赶走你,原房东需要解除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才能赶你走。这里是不是有人做扣啊,你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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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5
从二房东(承租人、转租人)建立承租合同关系时,必须要审查二房与房主的合同期限,在合同有期内建立合同关系,还需要弄清房主与二房东的承租合同中是否允许转租,以确定合同标的物(物的转租权)的是否成立。你这情况是房主与二房东明确约定了不得私自转租,说明标的物(物转租权)不成立,合同是无效的。你的损失可以向二房东主张。
第2个回答  2019-07-05
可以的。因为他才是真正的房东,而你的租金给的是二房东,你现在只有去找到二房东要回租金或让他与一房东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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