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主人把房子委托给刘某,胡某的妻子雷某,与刘某签订了租房合同,有效期至2020年7月份,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准私自转租。我是2019年6月1日和胡某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押金3000元,交了6月7月2个月房租4400,总计7400,2019年7月1日刘某以胡某私自转租违约为由,要收回房子,不让我住了,说我二房东胡某得合同无效,让我立马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