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下岗单位违法吗

如题所述

  劳动法也就是规定了:不能以残疾的名义解除合同。--就不是违法。所以民政局也不能予以干涉残疾军人下岗的事情,再讲在沿海地区下岗已经不当回事情,因为就业的机会也是同样的增加,关键就是残疾军人自己是否能够适应环境的问题。
另外对于企业破产或者裁员的,对于残疾军人(直接安置的)不是调离单位也会予以买单工龄,就是下岗也有相应的补贴,不可能就和普通员工一样随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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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1
一个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依据《兵役法》以及安置的政策,你在退役安置的单位签有三年的用工协议,没有特殊的情况,企业不得将你解除合同,否则也不是违法,就是要回到民政局安置办再次安置。
安置三年以后,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企业不以“残疾”的名义将你解除合同的,就是合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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