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经过为本人09年入住正常缴纳物业费。10年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和物业前任经理口头交涉减免一年物业费(楼层管理员可作证)。11年物业换经理后否认以上一切并要求缴纳10年至今物业费。本人想从11年开始交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要求必须连续交10年至今。因此物业费一直没交。本人想法是10年的应该有个说法,11年以后的物业费可以交但是物业以 无法断着交为由拒收,因此不应该产生滞纳金。本人是守法好公民,也不想因为生活琐事烦恼,何况物业都有自己的物业公司,有专业打官司团队实在和他们耗不起。请帮我分析我需要怎么做能把损失降到最低。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