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骨折,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对方一直不肯赔偿,法院强制执行他名下也没财产,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被执行人名下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用担心,该被执行案件一直跟着他,你可以与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建议,申请对被执行人限高、加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你还可以申请司法拘留,对被执行人采取这些惩戒措施后,被执行人很多东西受限,相信他会主动要求偿还。即使现阶段执行不到财产,终结本次执行,也不要紧,后期可申请恢复执行,只要案件未了,就能申请恢复,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不动产车辆重新查控,相信最后肯定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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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7
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强制执行也没有的话,就没办法了,家人自愿代为赔偿是可以的,但如果不愿意出,不可以强制家属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第2个回答  2021-05-08
如果之前提起的是民事诉讼,可以重新提起刑事诉讼。
轻伤一级既然已经有了结论,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以故意伤害罪可要求对其进行刑事处理。迫使其进行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05-07
那就真的没有办法啦?等他有钱了再赔偿!
第4个回答  2021-05-07
这种情况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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