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房地产管理地区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房地产公司经营运营的组织。为什么要设立业主委员会?法律规定,作为小区所有者,业主有权由业主自己主导设立业主大会和行业委员会。最重要的是,只有设立业主自己主导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保证今后有办法应对所有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因此,从本质上说,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保护业主权益的必要性。
设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入住率达到50%以上。第一批房地产交付两年,入住率超过30%。首次房地产交付3年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会议选出,由5至11人组成。设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要求房地产管理地区内的所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相关的国内法和规定。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定,模范地履行业主义务。热情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所需工作时间;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缴纳房地产费) (请参阅购房合同房地产管理服务费相关条款)。
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程序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召集和主持所有者会议。选拔和解雇房地产管理企业,与房地产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房地产管理服务合同。根据法规、规章、规章,负责公共维护基金的重新开发,监督使用和管理。审议房地产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房地产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及结算。听取业主、房地产用户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房地产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业主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履行财产管理服务合同;监督所有者协议和财产管理系统的实施。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所有者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业主委员会的其他考虑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