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讲,这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假设原
房产证户主为父亲名子],暂时无须过户。但要过户,就要办非常复杂的手续。假设房子经过评估公司评估后价值240万元,爷爷已经去世奶奶仍活着,父母育有一儿一女,这套房子的价值一半——120万元属于母亲的资产,另一半属于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奶奶、母亲、子、女这4个人平均分割,每人获30万元的遗产,如果奶奶宣布放弃继承,则这120万元由母亲、子、女这3人来继承,每人获得40万元遗产。办继承手续要到当地
公证处办理,首先房子要由评估公司评估,出评估报告,要收费几百元至上千元。爷爷去世要有当地派出所
死亡证明及墓碑照片,家庭成员也要派出所出具人口信息证明,然后奶奶、母亲、子、女这四个人到公证处由工作人员公证做笔录后,出具公证书,收取万分之五的至千分之一的公证费,因为这120万元属于遗产,要交20%的
遗产税或者20%的
个人所得税[按120万元计算],交纳上述费用后,凭公证书只能到房产交易中心把房子过户到母亲名下,如果想过户到子女名下,这房子中含母亲的财产120万只能“卖”给子女,卖出只要付契税2%即可,如果是赠与[活人之间不存在继承!],又要到公证处去办公证书,除交公证费外,而且接收方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