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讲对境无心便可解脱自己的苦恼,我懂其中的意思,可要怎么做到呢?

佛家讲对境无心便可解脱自己的苦恼,我懂其中的意思,可要怎么做到呢?还有不管是什么宗教,都有一个宗教领袖,我想到在这些宗教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有人来继承和发扬他呢?他们和什么江湖门派之类的有没有什么区别呢?

对镜无心?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变色?需要一点一点的提高才能做到,这是修为的问题。没有一口吃个胖子的,也没有一步成仙的修炼之路。就是佛祖下世也要从凡人做起一步步走上去。
对于宗教这个问题,其实佛陀下世可不是为了成立什么宗教,佛祖在世也没说过自己是宗教吧。包括西方的神也一样啊,大家不可能在经书中找到神说自己创立了什么宗教。佛祖只认人心,不修心性的出家人,不见得就是佛祖的弟子,常人认为他是出家人,可他未必有佛祖护持。大家听说过不修道已在道中这句话吧,说的就是只要真修,心中敬畏神明,不论在身何处,出不出家都一样。
在有楼主啊,说发扬什么宗教,如果是为了发扬宗教,那发扬宗教的这个人一定是为名为利,是假善。只有真正的慈悲之人才会苦心帮人救度众生,虽然最后起到了扬善正恶的作用,但绝不是为了发扬什么宗教,他们是为了挽回不纯的人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0-16
要怎么做到呢?答:行持8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还有不管是什么宗教,都有一个宗教领袖 注意:佛教不是。佛教的时间范围是过去没有开始,未来没有结束,过去已经有无量佛来到过娑婆世界,现在是本师释迦世尊,未来有弥勒佛以及尽未来际将有无量佛出现。你要多多听闻正法这些是基础的问题。
我们所看到的产生、发展、灭亡等只是众缘具足的显现,也是众生共业与别业的差别显现,并无实质可谈。就好比有市场需求,相应的产品就会上市一样。
第2个回答  2008-10-23
身是菩提树 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 勿使惹尘埃
----有相颂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无相颂

六祖言:何期自性,本自清静!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
何期自性,本无动摇! 何期自性,能生万法!
人人本具佛性,它不同于我们这颗内动外奔,妄想纷忧的迷心,佛性没有偏爱好恶,众生的佛性都完全平等,没有差别。至于我们会见到有的人较聪慧,有的人较昏钝无知,那是因为佛性会随者每个人的识心变化而或隐或显。开悟之人,如镜明影现,他的佛性会显现出来;而执迷不悟之人,如尘盖影遮,他的佛性被妄心所遮盖住,隐而不现。无论开悟与否,佛性是丝毫不变的,如镜体之照性,不因尘垢而失去一样。
烦恼即菩提:如果你一念执着在事物上面,当下就会产生种种烦恼;要是你能放下这些执着的念头,这些烦恼也不会产生了。所以说烦恼即菩提,就看你念头怎么转了。
[天下溺,援之以道] 所有的宗教的源头乃是:道。自开天以来已有三期之分。时逢三期末劫,人心不古,世风衰微,人心险诈,以达极点,因而醸成空前未有之大劫。然而,人类并非全是恶的,时届收圆之运,故上天又降道以拯善良。使众生皆能发现自己之良知良能,去恶向善,自立立人,己达达人。因此那些天性尚未泯灭的志士便一心一意的去行救世济人的工作,甚至牺牲奉献,达到忘我,普行大爱的精神。于是成了奉天承运,宣扬大道真理的天使了,而五教圣人便因之而诞生。随着人心的变化,而使道变质为教化,这虽是必然现象,但千门万教皆是一理所生,虽分门别户,然究其实际开概属一理。各教俱是因时而设,应运而兴,无非代天宣化,挽救人心,化恶为善,化莠为良。
佛教讲:万法归一,明心见性。慈悲。
道教云:抱元守一,修心炼性。感应。
儒教曰:执中贯一,存心养性。忠恕。
耶教说:默祷亲一,洗心移性。博爱。
回教述:清真返一,坚心定性。清真。
各教传法虽不同,但皆以一为本原,以心性为入手,自是由一理而化万教。最终万教归一,乃收圆之象,犹之返本还原,俱为不昧之灵性,则又归回一也。
第3个回答  2008-10-16
佛陀通过修行获得三明。三明即于过去随念所住智明,对诸有情之死生智明,对诸漏灭尽智明。佛陀教导灭苦的方法,方法即戒定慧。多修戒,则对定有大利益。多修定,则对慧有大利益。多修慧,则对解脱有大利益。当慧够的时候,就会在心里产生这样的想法:出生已经到了尽头,清净的行为已经修了,应该做的都做了,以后不会再出生了。
你现在还没获得三明,只是从概念上知道而已。
宗教产生于人们心中的需求,只要有需要它的人,它就会被继承和发扬。
第4个回答  2008-10-16
宗教的产生来自于对生老病死的自然现象的思考 因为他是普遍而又长久的现象。 所以人类一直在思考和解决这个问题。

他们和江湖门派当然是不同的。这些都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宇宙人生的真相。

对镜无心很难。 看破放下

真诚、清净、平等、正觉、慈悲;
看破、放下、自在、随缘、念佛。

也许这个对你有帮助 阿弥陀佛

参考资料:http://www.dizang.org/tj/jyj/005.htm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