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节税背后的大风险你知道吗?

如题所述

1.人员情况或能力不匹配
企业在利用个独或个体户进行税筹时,经常出现人员情况或能力不匹配的情况。
例如某个独企业属于营销推广中心,那么其必须拥有对应的员工,包括对应的员工人数和业务能力,如是否熟悉企业的业务,是否熟悉企业的推广模式,是否有相应的业务推广能力?
假如这家个独人数只有1-2人,但是却能够完成众多不同类型的服务,而且金额异常,存在上千万的流水等情况,那么不管企业是否已完税,税务机关都会合理怀疑这家公司的真实性。
2.业务不真实
在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经常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
对此,定义虚开发票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有实际的业务发生或与实际发生的业务不匹配。
比如作为企业的咨询中心,其专家虽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但是实际提供的业务内容却与开具发票的内容不一致,或者相关咨询项目与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没有直接的相关性,甚至有些专家只是挂名而已,并没有实际向企业提供真实的咨询业务。
上述这些情形都存在着很高的税务风险,因此针对咨询业务,企业除了注意咨询事项要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还要同时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结算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报告、方案等)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针对咨询事项后续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存档。
3.经营范围包罗万象
对于企业的经营范围,很多人都存在一个认知误区,即认为经营范围越广泛就越好,但却不知道,这往往反而让企业增加更多的风险。
因此在选择经营范围时,我们建议企业要有目标性地去选择,避免分散,即经营范围要与实际经营业务相匹配。例如,可以从合作企业类型、合作的项目内容等来考虑企业选择哪些服务类型。而不同类型的服务内容,对应签订的合同内容也会不一样。
不合理情形四:个独、个体户的税后利润转给其他个人
利用个独、个体户进行筹划后,税后净利润可以通过利润分配方式转至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但仅限于负责人的个人账户。如果把税收利润直接转给其他个人的账户,而且转款速度很快,那便会立马引起税务、银行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关注,继而相关的税务风险、法律风险也随之涌现。
备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上述情况便是利用个独、个体户进行税务筹划时经常出现的不合理性情形,企业应多加了解并注意规避风险。除此之外,在这方面还有一些重要的细节需要企业留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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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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