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急!

我家几年之前因为其他的官司,法院已经将我家房产证拿走了并通知我不许住在这里,所以我一直没交物业费和水电费,现在物业通知说要再不交就控告我们上法庭,请问我该怎么办?在这几年间物业公司换过一家,我是将以前的都补上还是只交现在这家物业公司的?
因为我现在的确无力偿还几年加起来的物业费,请问我该怎么办??他把我控告上法庭我有理由可以不交钱吗?毕竟房产证不在我这里,这房子将来是不是我的还不好说呢!所以我不想交,我们小区的物业费一年一万多,很贵啊。。
拜托懂法律的人帮个忙!
现在法院还没有裁决房子的归属问题,只是把房产证拿走了,而且房产证也不是我的名字(是亲戚的名字)。如果我现在交了物业费如果将来房子不判给我,那我不就是替别人交了嘛!请健康长久帮忙回答一下,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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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16
现在证件在不在你那里,证件上是不是你的名字,法院是把你家的房子收押了,还是给债权人了,房子的所有权是不是你的?如果是,你就得交。

一般情况来说就算你是为别人所交了,留下证据,也是可以讨还的。但是,因为债务关系,房子没有了,费用肯定是白交了。如果将来房子真的归别人了,别人也会让你交的。亲戚?咳,那就更复杂了,你觉得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12
你肯定得交,物业的收物业费和水电费是人家应得的费用,你在那里住实际上是已经享受了物业给你提供的各项服务没有理由不交,而且没有理由说你没有房产证就可以不交这些费用,因为你毕竟还是在那里住了,你只需交现在的这家就可以了,如果是人家租的房子该交这些费用还是要交的,不知道你明白这些费用为什么让你交吗
第3个回答  2008-10-20
不管这房子将来是谁的,只要现在房子的所有权是你就得缴费,应该都交,你享受了人家的服务,就得掏钱。
第4个回答  2008-10-14
你现在的确无力偿还几年加起来的物业费?
更房产证不在你那里,这房子将来是不是你的还不好说呢?等等
确实应该交,可你就是想交也交不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