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罚对单位和个人的界定

我经营一家服装超市,面积大约450平方,昨天派出所来检查消防,说不合格,主要是灭火器和应急灯不够,让我去所里,我去了所里,说要罚款5000元,我没交,回到店里把他们和我说需要改正的地方全部弄完了,后来我就研究了一下消防处罚条例,针对单位是5000到50000,针对个人说是罚500以下,我是个个体户,我就想问一下,这罚款应该按个人标准还是单位标准?

消防处罚对个人和对单位的处罚界定是根据消防违规现场的主体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违规操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若本次消防违规事件是个人人为事件(即自然人),则界定为个人行为,并对个人进行处罚;若本次消防违规事件是由于单位不规范(或单位员工违规操作)引起的,则界定为单位承担本次消防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消防违规的处罚规定:

1、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3)、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2、违反本法的规定,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停止举办,可以并处罚款。消防责任事故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3、违反本法的规定,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警告。营业性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1)、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2)、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3)、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6、违反本法的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单位有前款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2)、违法使用明人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4)、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5)、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6)、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8、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介绍及消防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20
一、《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如果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终结后,就会根据描述的不同情况,作出决定。 二、违法建设行为,设置的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追问

那我这到底是怎样的界定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25
不会的,这个只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的,不会在档。
第3个回答  2018-01-23
这个派出所民警都没有具体说法 法律上单位和个人界限在在实务中就不明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