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价值是超过补偿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的“补偿”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补偿是指抵消(工人实际时间的损失和消耗)。
当工人出售劳动力时,资本家支付报酬。这种报酬是对工人出售的劳动力的补偿,现在称为工资。剩余价值是指工人创造的生产价值超过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例如,工人的劳动创造了10元,工人的工资只有2元,生产成本(原材料、管理费、税费、机器折旧等)是5元,3元是残值。因此,这里的补偿意味着抵消(工人的实际时间的损失和消耗)。
拓展资料:
一、 什么是剩余价值?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剥削制度下统治阶级剥削的工人所产生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与劳动报酬之间的差异,即“工人创造的、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显然,这种“扩散”不是另一种“升值”,而是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价格和利润增长的运动。
二、关于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给出了一个总的评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从剩余价值的纯形式,不是从剩余价值本身,而是从利润和地租的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19世纪,世界资本主义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生产资料技术十分简单,虽然局部暂时存在过剩,但总体上整个社会的生产都很短,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主要的基本手段是我们资本家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强迫工人,这种高压手段自然会引起工人的反抗,甚至反抗。
三、价值是商品经济社会的一个基本事实,以价值为基础的“剩余价值”是工厂制度的事实,它的出现是劳动协议或劳动谈判合同实施过程的结果,事实上,新制度经济学的不完全契约论相当于“剩余价值论”这意味着工人无法理解他们的“剩余”,事实上,这是管理的最终控制权,不属于工人。也就是说,工人对劳动过程没有最终控制权。这是商品社会的事实,马克思称之为“剩余价值论”,即狭义上的资本主义企业直接定义为资本家利用市场劳动合同控制生产方式和劳动合同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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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12
工人出卖劳动力,资本家付与报酬,这个报酬就是对工人出卖的劳动力的补偿,我们现在叫做工资。剩余价值就是超出发给工人工资的那一部分由工人所创造的生产价值。比如,工人劳动创造了10元钱,工人工资只有2元钱,生产成本(原料、管理费、税金、机器折旧等)是5元钱,还有3元就是剩余价值。所以这里的补偿就是抵消(工人身体时间的损失、消耗)的意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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