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1、辞职后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提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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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2
必须要开的呀!不然你买事业保险干嘛,每月社保局有补贴的,单位又没影响,为什么不开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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