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题目解答。急!急!急!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事务所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与该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事务所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事务所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建设单位最终选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
(1)、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造价事务所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指出该施工招标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方法。
(3)、判别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第1个回答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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