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期不给发工资有道理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不发工资没有道理,是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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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5
这就是一些公司盈利的手段,劳动了就应该获得报酬,多少不说,但是一点没有是不合法的,还有无论是在试工期还是正式工作,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为的利益维权,不要让那些小人得逞;至于工作,说什么反抗就不要你了,那连试用期都这样对待你,正式了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所以反抗另寻别路是最好的选择,就算只是为了那一丝丝尊严;当然,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作为凭证,那就另当别论了。(个人观点)
第2个回答  2015-04-05
这不是有没有道理的问题,你要是想在那干,只能忍,不想干社保局投诉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4-05
没道理
第4个回答  2015-04-05
那也是劳动关系,当然要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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