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外包装属于劳动关系吗

如题所述

季节外包装工也属于劳动关系。
季节性临时雇工,如果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没有建立长期劳动关系。但是,单位与季节性临时用工可以认为是短期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并接受公司的管理,由公司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一、《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15
1·季节外包装属于临时用工性质,两者构成劳动关系。
2·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2个回答  2017-11-14
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季节性劳动合同,
但不用缴纳相关保险,在合同期内,用人一方有责任承担相关法律义务。
第3个回答  2017-11-30
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季节性劳动合同,
但不用缴纳相关保险,在合同期内,用人一方有责任承担相关法律义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