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金正昆的书,说是遵循让受尊敬的一方(领导、长辈、女士)优先知道对方是谁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介绍你的朋友和你的领导认识时,应先向你的领导介绍你的朋友,让人的领导先知道你的朋友,然后再向你的朋友介绍领导。是这样的吗?我总觉得好像不太好——直觉。不是首先被提及的人才是尊贵的吗?这样介绍的结果是先朋友后领导了,那样是不是显得有点不恰当呢。
见面礼仪:日常社交礼仪中最常用与最基础的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