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和物业管理签合同得情况下;他们叫我交物业管理费合理吗?

在没有和物业管理签合同得情况下;他们叫我交物业管理费合理吗?
物业管理得请律师发给我一张告知书;说我欠物业管理费1千多元。
我得捕子是才买了1年。并没听说有什么物业管理。
我问他们是怎么回事。他们说是房开商和他们签得合同。
请问;房开商和物业管理签得合同算数吗?
他们签得合同是在我不知情得情况下签得。
现在才要来说我已经欠了他们1欠多元物业管理费?

一、业主未单独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
二、现实生活中,不少小区业主存在困惑,自己并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却为何还要按月缴纳物管费,时有为此拒交物管费而引发诉讼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业主通过与物业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确立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场合,业主虽未直接签署合同,仍应受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约束。
三、所谓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虽然业主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直接签订主体,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此保障业主就相关权利义务的知情权。同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期限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五、现实中,开发商私自将物业服务交给关联企业的现象比较普遍,为保护业主权益,多地有出台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以广州为例,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书面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开发商违反规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处以5万元罚款,并在企业诚信档案中记录其违规行为”。
所以,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了解开发商是否通过合法程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一旦发现程序不合法,可依法向有权部门反映情况。而对于合法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终止前,应当按时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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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26
楼上几位基本都说的差不多了,我不在多说了,你的商铺从收楼之日到现在是否启用,如果一直没有使用的话,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你可以办理空置房,是按照全额的70%收取的,这一点你留一下他们收取费用的明细。
第2个回答  2008-12-24
在实际案例上你是否签了合同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否达到“事实管理”的条件,如果你确实享受到了物业服务,那你就必须交这笔管理费,有些事或许你没发现或没感受,但有一些你也使用到的设施设备及公共部位确实是由物业公司在做维护的,那就成为了事实管理,那你就必须交了,如果你很肯定你的铺子并没有任何东西和这物业有关,那你就让他们告你吧,在庭上你要求他们提出来,到底为你服务了什么?如果他们提不出来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第3个回答  2019-06-03
有没有签合同和是否应该交管理费应该分开来看,当物业公司向你们提供服务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没有反对,说明你们已经接受了他们这种服务方式,你们就要为这种服务支付费用,也就是说构成了事实合同.就向我们去理发一样,没有和理发店签定合同,但他的服务我们没有提出异议,就必须要支付服务费用,所以目前来说,你们必须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用.至于部分业主有意见,可以提出来交涉或者找办法解决,不管怎样目前拒交也是没有道理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要去想办法解决这些事情,加强和物业公司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和谐社区.如还有问题也可以发邮件给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你购买的是商品房吗?如果是,那么你物业管理应该是前期物业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开发商选聘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但一般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或向买受人出示。
即使你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公司也可以以形成事实上的物业管理服务关系而要求你缴纳物业费。
物业费从收房通知书上写明的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你可以计算一下,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缴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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