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今年3月份我和一个安徽人合伙开了一家装饰公司 但是双方一人一半投资了大约1万多元 中途对方找我借了 3000元 由于对对方的信任 很多帐目我没有太在意 结果一直在赔钱 说简单点就是对方一直在隐瞒所有工程的利润 只分给我一小部分的利润 从公司开业到今年10月份分开我只拿到不足3000元 然后公司的电脑办公家具等物品全部由对方拿去抵债了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 而且营业执照还是他的名字 我想知道 如果我通过法律的途径 是否能要回他欠我的那3000元 还有就是我俩不合作之后曾经投入的东西例如电脑办公家具等物品是否能要回属于我的那一半呢? 我借他的3000元也没有任何凭据 我是银行汇款给他的 希望好心人能帮帮我给我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