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7年,他们没给我买社保,现在我们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获得赔偿吗?

我在公司做了7年,他们没给我买社保,他们当时没有按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纳,所以我们没答应,现在我们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获得赔偿吗?

当然可以了。

新法中的社保,指的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种社会保险。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项把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德条款”。
因此,如果厂方不按规定为劳动者投保,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你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关系,且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得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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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9
可以,可以没交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可以得到7个月工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9
哇塞 7年了 ,无条件解除合同
第3个回答  2018-08-20
我们买了社保的,加上又在厂里干了7年怎么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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