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12-21
美国政体是联邦制机构,并且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因此美国办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各州政府活着个人,不存在联邦制政府举办的大学法学院。中央政府控制微弱与私人捐赠大学法学院这两方面结合,导致了各个法学院在诸如课程设置及教学等方面的差异。为确保法律职业者到的和业务素质的最低标准得以维护,联邦和各州政府对法学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全美律师公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简称ABA)、全美法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
简称AALS)和全美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 简称 AALL)。
美国法学教育以律师为培养目标,法律教育性的职业要求以判例教学法为主,多种法律技能训练法补充。胆判断教学太耗时间,因此法学院在一年级课程中仍然保持着苏格拉底式讨论法(Socratic
method),并采取"专题式教学"(programmed instruction)、"课堂讨论"(seminar)、"现场实习"(clinical
program)、"计算机辅助法律教学"(CALL)、"模拟问题法"(simulation problems)等。课堂讲授也没有被彻底取代。
1 jd, 法律职业博士学位。从历史上看,美国法学院颁发的学位主要是法学士(Bachelor of Laws, 简称LL.B.)学位。
“法律职业博士”(J.D.)学位是美国法律学制中的初级法律学位。
2 ll.m,
法学硕士学位。该学位学制一年,也就是说拿到J.D.学位后,再攻读一年,合格后就可以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不过,在美国攻读法学硕士的学生很少。该学位有两种:一是为从事法律教育或者法律研究的学术性方向而设置的;另一种是为深化某一专门学科的技能和专长而设置的,其中最普遍的是税法方向。
3 s.j.d或j.s.d
法律科学博士。从事纯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学制2-20年,有的甚至终生拿不到学位。继续攻读这一学位的美国人更是凤毛麟角,对外国人来说,拿到这一学位也许是一个镀金的机会。攻读这一学位,只需在学校读一年。一年后可离校,遍工作遍作论文,论文完成后,回来答辩。
另外,法学院还为在美国从事高级研究的外国法律家授予一种“比较法硕士”(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
简称M.C.L.)学位,以及认为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颁发一种“荣誉法律博士”(Doctor of Laws,简称LL.D.)学位。
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从事律师职业,而若要在某个州执业,就必须通过该州主办的律师考试。然后再经过一定的品格考察获得律师执照,就可在州内法庭代理当事人出庭。美国实行严格的法官选拔制度,因此,学生在毕业后立即担任法官职务懂得机会是没有的。不过一些优秀的毕业生可能会有机会担任著名法官的书记员的职务,历时一、二年。有些学生希望将来担任法律教授,教师会鼓励他们先到有关部门工作若干年,然后再回校任教或进一步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