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没违反交通规则撞死人了?需要承担责任吗

比如汽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一个行人违规穿越马路,汽车司机无论如何努力都不能避免撞不上行人,结果撞死那人了。司机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需要那岂不是很倒霉啊!这向谁说理去?

一、需要承担次要责任,行人属于交通弱势群体。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由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机动车有部分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了;

三、如果机动车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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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的,司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由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机动车有部分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了;
三、如果机动车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08-11-09
不用承担刑事部分责任,也就是说对方全责。但是撞死白撞的说法被否决了,死者属交通弱势群体,作为机动车驾驶方还是要赔对方钱的,但赔的会很少,除非你有证据表明他是自杀,或者是故意碰瓷。最讨厌的是由于你没有责任,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钱你就得自己掏了。(驾驶方全责的话20万一般就搞定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09
承担责任 但不是主要责任 但还是要拘留的
第4个回答  2008-11-09
不需要,但是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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