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档案馆的职能部门

如题所述

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对各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承办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督办、财务、党务、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工作以及会议组织等工作。
监督指导处、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
负责《档案法》、档案工作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实施;拟订和实施档案工作规章和各项规范标准;拟订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年度计划和档案事业发展长远规划;负责档案执法检查与监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受理有关档案工作的举报、申诉及行政复议;负责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依法对档案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科研教育处
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组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等工作;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学术研究;编辑、出版、发行《广州档案》刊物;负责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保管利用处、编纂处(合署办公)
负责接收、收集属于进馆范围的档案资料,负责档案整理、保管、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馆藏档案资料开展鉴定、销毁、统计工作;收购、征购、办理寄存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资料;编制档案资料检索工具,审核、确定档案开放范围,为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研究、编撰、出版馆藏档案史料;编撰“广州市大事记”;承办公布档案史料的审核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
技术处
指导、组织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开展档案资源保护,做好馆藏档案缩微、复制、修复抢救等工作,维护档案安全;研究制定全市档案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各级档案部门开展档案信息化和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制定馆藏档案信息化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维护“中国广州档案网”;开展档案保护技术、档案信息化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做好局(馆)网络设施、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终端设备和局(馆)通用设备的维护工作,并对上述设备的采购、资产处置提供技术参考。
声像档案处
研究、制订全市声像档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开展声像档案收集、征集和保管利用工作;对全市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外事接待、突发事件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公务活动进行录音、摄影、摄像;对电视、广播、网络等有关广州市的新闻报道进行专题采集和整理,收集、征集反映广州城市建设、社会民生等方面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档案;建立声像档案数据库,开展声像档案信息化工作;开展声像档案技术研究,提出声像档案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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