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过投资,现在需要对方汇款(因其公司为香港公司,其资质及经办人只是通过网上查询,无法实地了解),对方现在要求我向对方出具个人的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和自己的亲笔签名,并以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传送给对方(非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请问如果给了对方,会对个人带来财务安全隐患或存在其他危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