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车环保标志已于2016年7月21日取消,因此检车不再需要环保标志,但是虽然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并不意味着取消年审时车辆尾气的检测,而是把环保标志并入到机动车年审合格标志里了。假如车辆环保不合格,也就无法拿到车辆年审合格标志。
2016年7月,国家认监委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通知》显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也意味着前风挡年检标志以后将从三个成两个。
《通知》显示,鼓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在同一地点,整合优化检验流程、共享检验信息,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
第五条 除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外,外省转入车辆必须进行尾气检测,符合《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HJ/T241-2005)和《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HJ/T240-2005)参考限值的最低排放限值,由尾气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到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车前玻璃少一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消
自2016年7月21日起,环保检验标志和年审标志将合二为一,车主将不用领取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的环保排放检测合格报告由安检机构核对后拍照,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至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附:环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zhb.gov.cn/gkml/hbb/qt/201608/t20160811_362209.htm
没有给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去哪个部门?
追答去验车的地方,可能要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