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电瓶车)与机动车(汽车)相撞谁的责任大

在工业区的十字路口,我是开电瓶车由北向南,他是机动车由西向东,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在我右侧是个村子,十字路口没有限速标志没有十字路口标志没有鸣笛标志,我电瓶车只能开到25码,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我的右侧有树木我并没有看见有车,左侧也一样没车,我没有听到汽车喇叭声。于是我就过马路,刚刚出路口没有多远,就被由西向东的汽车撞上,我的电瓶车撞在汽车的前左大灯。我独自认为汽车的车速并不慢,毕竟我是被撞之后是飞向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现在出院的我已经失忆,以上说的是我看了路口的监控摄像,还有今天我去事发地点观察之后发现的。现在交警中队判定责任是一人一半,赔偿我是4他是6。请懂一些法律,交规的人士来帮我一下。

其实要追责的话你的不利因素太大,应为交通有个人身安全优先法则。
比如十字路口两车T字型相撞,那么车头撞车门者负责更大。因为对于车头被撞的车主生命威胁小,车门被撞车主生命威胁大。
而你这种情况刚好是属于车头撞车门,虽然你撞的是车灯但是方向和趋势不变。你的责任大,还有一点对你不利,现在国家都限制非机动车在马路行驶了,虽然你可能是小县城,但是国家总体政策还是有的,所以对你比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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