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在加拿大生孩子的好处。
在加拿大生孩子不但不是负担,父母还会获得补助和优惠,家庭越穷,这种照顾越是周到。除了楼上的兄弟说的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外,他还会得到不菲的出生津贴:
(1)免费教育:小学、中学免费教育,大学教育可靠政府提供的助学金和奖学金或申请就学贷款;(2)家庭津贴:凡有18岁以下儿童之父母均可享受,具体金额视家庭收入高低而定;(3)婴儿出生津贴:加拿大鼓励生育,家庭第一个小孩子出生,正府补助$500,第二胎补助$1000,第三胎补助$7,500;(4)日托津贴:若小孩父母均工作,又不能支出付日托费用,可申请日托津贴;(5)儿童牛奶金:小孩从出生到18岁政府每月补助$150至$200
当然,你的朋友如果经济条件不错,也可以在中国生,然后去加拿大前向加拿大移民局方面说明和补充相关材料也行,幸运的话不会影响他们移民,但在得到签证官新指示前,绝不能擅自入境。
无论哪一类别的移民,从递交申请到入境之前,如果有任何关于自身婚姻变化,家庭成员的变化都要向审核部门及时报告。例如,在申请过程中如果申请人结婚或添小孩,要补交配偶的有关文件或儿童出生证明。这点一般不宜忽略。但容易使人犯的错误是,有些独身的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后办理结婚手续,或已婚者在得到签证后生了小孩,然后不经向移民官声明得到批准就入境。这是绝对不允许的。由于人口、婚姻状况的变化与签证时状况不符,即使后来的人员不申请去加拿大也要向移民官声明,等待指示。否则有可能会造成入境时的障碍。即使已经入境,甚至以后都有可能被驱除出境!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暂时不要入境,补交配偶或小孩的申请手续、申请费(依是否家属赴加而定)、交还原发的签证,等待批准。只有在有关人员做完体检并得到批准或得到全家所有人的签证时,才可以入境。如果尚未结婚但要结婚的另一种变通方法是,得到签证的主申请人先入境,然后回中国结婚,(回来时应持有独身证明或去加驻华使馆办理)将来以家庭团聚的方法再担保配偶赴加。另一种变通方法是,入境后以担保未婚夫/妻的方式协助配偶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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