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判决如下:
一、杨XX判决生效后20日内赔偿三原告死亡补偿费48560元。
其他费用火化费,交通费,护理费,停车费拖车费,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8465.48元(扣除先前已付14000元为4465.48元)及精神抚慰金每人2000元。
二、赔偿赵XX被养人生活费15000,赔付薛XX被养人生活费1500元。
案件受理费用4436元,其他诉讼费2218元,共计6654元,由被告杨XX。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并按对方当时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与XX省中级人民法院。
XXXX法院
2002年4月30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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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原告,这比钱对方已经拖到现在了,中间也一直有去找他,法院传票给他他就是不去。
现在对方答应去法院调解,过这么多年,我们能向他索要利息吗?如果有权利跟他索要利息,那么利息怎么算法呢?我怕我自己算错,能帮我算吗?具体数额和方法。
我今天去找过被告了,他说他没有见到过什么判决书。这怎么算?是不是这样说对他有利啊?其实他瞎说的,他明明收到了,而且是正本,我们原告收到的好像是副本。
请快点回答我,这人比较耍赖,不好半,拖这么多年了,这次他家人答应去调解,本来今天躲在家不出来,而且他是有钱的,买个车子,自己老婆在开,但是车子户头却是别人的,他朋友的,而且据了解,他还有一辆价值30万的大型货车,可是他声称和朋友合伙买的。
怎么办?明天十点我们会去调解挺见面。
还有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这边,成都附近,搞农村一体化,他们家的房子和土地快被占用了,应该是政府负责赔偿房子和土地,法院的人说,这是个机会,等他们占地的时候就可以强制执行了。如果在他们占地的时候去强制执行,那么有什么程序呢?就是说作为原告,我应该去做些什么才可以顺利拿到这钱呢?
如果换位思考,因为这家伙比较坏,喜欢耍赖,他怎么才可以避免不给这个钱呢?以前简单啊,他的什么钱都不在他户头上,也不在他妻子的户头上,就在他妈妈和爸爸的户头上,汽车啊户头也是他朋友的,但是实际是他在使用。现在怎么赖帐呢?占地了钱直接就给冻结的啊?会不会占地的时候原告不知道等拿了钱就说还给别人了,然后还是不给。
伤心啊。
我刚刚百度过了,说是有个延迟履行金,按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那么多久才算延迟呢?1天也算吧?银行贷款都是按天收利息的吧?利息多少呢?那么这个延迟履行金又是根据XX法XX条呢?跟他要这个钱的时候是不是要说明法律规定的出处啊。还有,今天我见到他的时候跟他说过利息算了的,恩,我只是原告的其中一个,应该没什么吧,说了可以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