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某人赔偿原告,但是被告拖多年未给付,利息怎么算?

某法院判决如下:

一、杨XX判决生效后20日内赔偿三原告死亡补偿费48560元。
其他费用火化费,交通费,护理费,停车费拖车费,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8465.48元(扣除先前已付14000元为4465.48元)及精神抚慰金每人2000元。
二、赔偿赵XX被养人生活费15000,赔付薛XX被养人生活费1500元。

案件受理费用4436元,其他诉讼费2218元,共计6654元,由被告杨XX。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并按对方当时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与XX省中级人民法院。

XXXX法院
2002年4月30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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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原告,这比钱对方已经拖到现在了,中间也一直有去找他,法院传票给他他就是不去。
现在对方答应去法院调解,过这么多年,我们能向他索要利息吗?如果有权利跟他索要利息,那么利息怎么算法呢?我怕我自己算错,能帮我算吗?具体数额和方法。

我今天去找过被告了,他说他没有见到过什么判决书。这怎么算?是不是这样说对他有利啊?其实他瞎说的,他明明收到了,而且是正本,我们原告收到的好像是副本。

请快点回答我,这人比较耍赖,不好半,拖这么多年了,这次他家人答应去调解,本来今天躲在家不出来,而且他是有钱的,买个车子,自己老婆在开,但是车子户头却是别人的,他朋友的,而且据了解,他还有一辆价值30万的大型货车,可是他声称和朋友合伙买的。

怎么办?明天十点我们会去调解挺见面。

还有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这边,成都附近,搞农村一体化,他们家的房子和土地快被占用了,应该是政府负责赔偿房子和土地,法院的人说,这是个机会,等他们占地的时候就可以强制执行了。如果在他们占地的时候去强制执行,那么有什么程序呢?就是说作为原告,我应该去做些什么才可以顺利拿到这钱呢?

如果换位思考,因为这家伙比较坏,喜欢耍赖,他怎么才可以避免不给这个钱呢?以前简单啊,他的什么钱都不在他户头上,也不在他妻子的户头上,就在他妈妈和爸爸的户头上,汽车啊户头也是他朋友的,但是实际是他在使用。现在怎么赖帐呢?占地了钱直接就给冻结的啊?会不会占地的时候原告不知道等拿了钱就说还给别人了,然后还是不给。
伤心啊。
我刚刚百度过了,说是有个延迟履行金,按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那么多久才算延迟呢?1天也算吧?银行贷款都是按天收利息的吧?利息多少呢?那么这个延迟履行金又是根据XX法XX条呢?跟他要这个钱的时候是不是要说明法律规定的出处啊。还有,今天我见到他的时候跟他说过利息算了的,恩,我只是原告的其中一个,应该没什么吧,说了可以反悔吗?

朋友,你这题,分不多事可不少,左一个右一个,累坏我了,答到一半都不想再答了,加分噢。

1、你说法院给他“传票”,应该是你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吧?

2、“我们能向他索要利息吗?如果有权利跟他索要利息,那么利息怎么算法呢?我怕我自己算错,能帮我算吗?具体数额和方法”:利息你有权利要!具体算法给你一个规定,你看看你判决书上的数额和现在银行同期货款的利率后自己算一下: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他应给债务利息的双倍)

(2)《民诉意见》第294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即现229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3、“他说他没有见到过什么判决书。这怎么算?是不是这样说对他有利啊”:怎么算由法院说了算,他说了不算,他爱收到没收到,你别管,只管向法院申请执行。

4、他的货车即使是与他人合伙的:也一样可以执行,只要车的产权登记上有他的名字、他对车有产权就行。

5、“如果在他们占地的时候去强制执行,那么有什么程序呢?就是说作为原告,我应该去做些什么才可以顺利拿到这钱呢? ”:那是法院执行员的事,如果你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你只是催执行法官就行了。

6、“现在怎么赖帐呢?占地了钱直接就给冻结的啊?会不会占地的时候原告不知道等拿了钱就说还给别人了,然后还是不给。”:只要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补偿款就会给他,法院是可以向发放补偿款的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直接将他的补偿款划扣过来的。

7、“那么多久才算延迟呢?1天也算吧?银行贷款都是按天收利息的吧?利息多少呢?那么这个延迟履行金又是根据XX法XX条呢?”:
(1)从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定他还钱的时间期满后,就算是迟延。如果判决书上没有指定给付期限:就从判决书生效之日开始计。
(2)他迟延履行多长时间,就按银行同期货款的利息算:迟延1年的按1年利率算。
(3)迟延履行金的法律依据:上面已有。

8、“今天我见到他的时候跟他说过利息算了的,恩,我只是原告的其中一个,应该没什么吧,说了可以反悔吗”:
(1)如果你说的已经被执行法官记入了笔录:就不能反悔了。你只是和他口头说的:你可以不承认呀,也可以反悔。
(2)即使你无法反悔了:你说不要利息也只能是不要你应得的那部分,对其他人无效:其他人还可以要。
(3)现在执行难,能够拿回本金已经不错了,他迟延这么多年,利息也是很可观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事,建议你和其他原告协商能不能将利息减少一些、或者要求先执行一部分,如果一下子全提出了,小心他一犯憷再不还了。当然,如果有补偿款就不必怕他不还了:可以要求全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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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04
1 你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天去法院催,而不能一味在家“等”消息。进行执行后,对被告可采取拘留、拍卖财产等方式。法律是有办法证明他的具体财产的。更名法院也有办法查出何时更的名,判决后更名的一律无效。

2 利息,没人能给你算得清,除非银行(成都XX行)职员。这个太复杂。简单讲就是:从判决规定的20以后开始计息,按银行的同期活期利率计算。你得找出银行这几年内的利率表才能计算出来。延迟履行金在这里则不适用。(你可向法院的人去证实)

3 强制执行后,你应协助法院处理,比如你得关注他家什么时候被征地等,什么时候划补偿款。这样方便法院出面执行。
第2个回答  2008-11-04
1、不是他说没看到判决书就是没看到的,法院在送达后都有记录的。
2、可以向他主张利息的。按银行的利率。
3、再不给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08-11-04
可以让法院冻结政府给他的征地款,如果他有钱不执行,法院可以拘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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